新闻网讯(记者 韩旭 廖晶晶) 关注社会热点,直射法学前沿,交流观点,激发思考。12月2日晚7时,由法学院团委学生会主办的第19期“南湖论坛”在模拟法庭(一)如期开展。本次论坛主题为从“醉不上道”到“醉驾入罪”,邀请到的嘉宾有我校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夏勇教授、副院长苏彩霞教授、法学教授童德华、法学副教授郭泽强、法学博士刘代华。
2010年8月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进行了大范围修改,涉及50多个条款,取消了13个死刑罪名,以及75岁以上不适用死刑,同时将“醉驾、飙车”列入刑法。本次论坛讨论的中心问题是对于将酒驾列入刑法的看法。论坛由苏彩霞教授主持。
首先,童德华教授对于此次刑法的修改背景进行了简要论述,他指出,随着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科学在带给我们诸多福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安全因素。随后,夏勇教授对风险社会进行了解释,他指出,四川孙伟铭案、杭州胡斌飙车案严重危害了社会安定,是社会风险不断增大的表现,他表示,随着机动车的日益增加,交通事故不断增多,必然导致社会风险的加大。
郭泽强教授则以相反的观点,对四川孙伟铭案犯罪嫌疑人孙伟铭被判无期徒刑表示异议。他表示,如何权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关系,如何在二者之间搭建一个较为适中的桥梁,合理量刑,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判处无期徒刑对于一个醉酒毫无意识的人来说,量刑过重,难以接受。郭教授指出,我们应理性对待百姓呼声,对此案的判决结果持保留态度。
曾多年在德国留学的刘代华博士,结合德国的法律体制,从行为的危害、行为的普遍性、公众的恐惧、领导者的强力推动、偶然事件对立法的影响、推动饮酒与驾驶文明几个方面,表达了对将“醉驾、飙车”列入刑法的看法,他表示赞同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
接下来,几位学者各抒己见,夏勇教授指出,现在车多路多,有关部门管理不力,交通事故频发,将酒驾列入刑法,有利于起到良好的预防效果,并以改革开放之初,北京的“反吐痰运动”为例进行了论证。童德华教授则表示,伦理规范是刑法的本质,刑法将不再是惩罚性法律,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刑法将向维护社会安定、预防犯罪的职能转化。刘代华教授则指出,社会更应宽容,对无意识的醉酒者给予更大包容。
各学者展开了激烈的思想交锋,他们幽默不失严谨的言辞,赢得台下阵阵掌声。在互动环节中,几位法学专业同学就论坛话题向学者提出了一些问题,学者们精彩的作答令同学们频频点头。论坛持续两个多小时,最后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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