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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2010年会召开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0-11-23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 甜 续婉君 陈妍希 徐通禅 赵 蕾 龙 颖) 11月20日,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暨生态文明与环境法制建设学术研讨会在我校文泓楼一楼报告厅隆重开幕。本次年会由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

 

 

    出席年会的领导嘉宾有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姚仁安,中国环境资源法学会会长蔡守秋教授,我校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湖北经济学院院长、我校环境资源研究所所长吕忠梅,湖北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方和平,校内外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年会。

 

 

    上午8时30分,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裴丽萍教授主持了开幕式,姚仁安教授、齐文远教授,蔡明辉教授,吕忠梅教授先后致辞。随后主持人公布了论文获奖者的名单,我院师生多篇论文获奖,此外我校还获得了最佳组织奖。

 

 

    接下来会议进入主题报告阶段。报告以蔡守秋教授的《论环境资源法的正当性依据》开始;熊春茂处长对《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难题的思考》进行了回答;吕忠梅教授讲述了《环境侵权的概念研究》;李德明作了关于《湖北省生态文明若干问题研究》的报告;黄德林教授则发表了自己关于自然遗产保护立法方面的看法;彭友锋副教授以《玉树生态环境法治理念保障》作了深情演讲;高利红教授则对《我国能源环境安全保障法律体系》谈了自己的观点。

 

    下午年会围绕“生态文明与环境治理”、“环境侵权与环境诉讼”及“环境立法与制度实施”等主题分成三个小组。由参会的代表们自由讨论,交流看法。

 

 

    下午4时30分,在余耀军副教授的主持下,各小组主持人分别汇报了本组讨论的主题成果。接着,2011年年会举办地江汉大学法律系主任赵立新副教授做了热情演讲。

 

    最后高利红副院长对本次年会进行了总结,“与会师生踊跃参与、讨论热烈认真,充分反映出大家相当的学术水平”充分肯定了本次年会的成功举办。同时她对本次年会大力支持和付出的辛勤劳动的各单位及个人表示由衷的感谢。本次年会至此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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