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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本法硕培养工作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来源:文澜新闻网发布时间:2010-11-21 字体:

    新闻网讯(记者 韦学磊) 为进一步促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本法硕教育教学工作,11月20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在我校文泓楼四楼会议室举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法本法硕培养工作研讨会。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部司法考试副司长姜晶,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全国高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总顾问、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李龙,我校校长吴汉东及来自全国二十所高校的法硕教育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我校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杨宗辉主持。

 

    吴汉东代表全校三万余名师生员工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欢迎,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信任表示感谢,并对会议寄予希望。他表示,当前全国设置法学类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已超过600所,法学类毕业生就业率低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举办法本法硕教育是研究生教育新的培养模式、新的增长点,值得探索,应本着对国家、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解决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应在规范的基础上强调特色,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中国国情,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硕士教育道路。

 

 

    姜晶在会上指出,无论从宏观上和教育本身上,研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工作意义都很大,并分析了法硕自1996年开办至今所暴露出来的问题。韩大元表示,法本法硕教育是人才培养新的类型,培养理念、方法都在探索中,希望与会院校代表就法本法硕培养现状的调研报告进行讨论,为法本法硕改革积极贡献智慧和力量。

 

    我校教师胡弘弘代表法本法硕课题组从研究的起因、研究概况、法硕的未来等五个方面汇报了法律硕士(法学)培养现状的调研情况。她称,法律硕士(法学)专业是新兴专业,其人才定位是高层次、专业化、实务型法律人才,其教育理念和职业导向是符合社会需求的法律实务人才。学生培养完成后具有高级职业素质能从事法律事务,解决法律纠纷,推进实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实现依法治国,归根到底还是需要国家尽快出台法硕(法学)专业的相关具体政策,各高校据此与本校实际相结合,制定出培养方案,对培养工作尤其是课程设置、导师分配、教学方式、学习期限等做出具体规定,从而配备相应教学设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便实现人才培养的目标,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

 

    据了解,此次研讨会为期一天,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等20所高校从事法律硕士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围绕本院校举办法硕教育的基本情况、本院校法本法硕培养方案、法本法硕培养的问题及发展方向等议题展开广泛深入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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