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 韦学磊)11月14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李曙光教授做客文澜大讲堂,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为我校师生做了题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与金融监管改革”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刘大洪教授主持。
李曙光教授对金融危机是一场金融消费者的全危机、金融消费者的权利、金融消费者的风险类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等方面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李教授称,金融消费者指的是购买金融产品,享受金融服务的个人或机构的消费者,主要分为一般性金融消费者、特别性金融消费者、金融衍生品消费者。金融消费者在享受金融服务时,可享有财产权、收益权、知情知晓权、公平交易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权利。
谈及针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政策与立法选择时,李教授建议,迅速成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权益监管与保护机构;成立金融国资委,统一管理金融国有资产;成立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统一协调金融行业的政府监管,对各金融监管部门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宜的职能进行整合;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法等,将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纳入其中;制定中国版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立金融消费者信息的储备中心,限制银行的规模与垄断经营行为及非中介业务,加快研究金融开放形势下的衍生品风险与私募基金监管。
本次文澜大讲堂由校团委、法学院、校研究生会主办,经济法学社承办。
李曙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国有资产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和新《破产法》立法起草小组成员。中国经济改革体制委员会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任访问学者。自80年代中期开始研究企业破产与兼并问题,是该领域国内最早的开拓者之一,也是中国新《破产法》和《国有资产法》的主要起草者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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