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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名人的“法律苦旅”

来源:文澜新闻网发布时间:2010-11-12 字体:

    新闻网讯(实习记者 邓琴 程佳欢) 11月11日下午2点,我校知名学者古远清教授在文澜210教授为学子们举行了一场题为“一个文化名人的‘法律苦旅’”的讲座,尤为法律系的同学们提供了一次实际的法律思考与分析机会。出席本次讲座的有法学院党委书记蔡明辉,学生办公室主任袁桂君老师,2010级辅导员周尧老师。

 

    讲座开始,古教授播放了湖南电视台制作的《背后的故事》之关于文化名人余秋雨和《北京文学》编辑肖夏林的文化官司节目,从而引出了“文化名人怕不怕受伤”以及“公众人物如何保护自己的名誉权”问题的相关思考和分析讨论。节目中反映出两种不同的意见:一是公众人物应该承担和容忍大家更多的批评,具有道德的担当;另一方面则认为他们有权利要求名誉像平常人一样得到保护。

 

    “我们认识到的事实,往往只是浮出表面的冰凌。角色的利益不同,付出的代价也不同。文化名人(公众人物)是应该接受大众的监督的。只要不是恶意的去批判,法律就会向他倾斜。所以,公众人物是应当容忍正当的舆论监督造成的轻微伤害的,公众的利益最大。” 浦志强如是说道。

 

    对于官司中提到的“名人是否应该比普通人承受更多的压力”,肖夏林的律师的观点是:“名人比普通人收获更多的金钱、名誉和成就感,他们就同时承担者更大的压力。”尽管在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肖夏林的律师的这种思考得到普遍认可。古远清教授借此教导学法学的同学“要监督公众人物,学法律不能死抠书本”。

 

    备受同学们关注的还有古教授本身和余秋雨先生的“余古官司”,称为“2002年十大文化之一”。最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封闭式开庭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均作出一定程度的让步:余秋雨不再坚持侵权之说和赔偿要求,古教授承担诉讼费一百元。古教授客观的评价了文化名人余秋雨,肯定了他的作品和在当代文坛的重要地位,并鼓励同学们阅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

 

    文化名人承担的重任是传播中华文化,过多的官司必然会影响其文化创作。文化名人是否怕受伤即以不言而喻。最后,古远清教授对同学们要求到:“学法律不能死靠书本。人家学历史的都可以打赢官司。应该多多实践,广泛阅读和深入思考。”另外,他希望大家做一个幽默的人:“法官要有风度,有智慧,说一些幽默的话。”

 

    个人简介:古远清,1964年毕业于武汉大学中文系。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讲师、副教授、教授,台港澳暨海外华文学研究所所长。武汉市文联第六、七、八届委员,湖北省作家协会理事、中国新文学学会副会长、国际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主席。1957年开始发表作品。1990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中国大陆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台湾当代文学理论批评史》、《香港当代文学批评史》等一系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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