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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切怀念林山同志

来源:校庆回忆录发布时间:2010-11-11 字体:

                                                      □ 蒋碧昆
    新中国诞生不久的1952年间,我国高等教育就迎来了第一次院系调整。当时批判资产阶级和西方世界旧的方针,重新确立新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和制度,有一种时兴的说法,叫做“全盘苏化”,或称“倒向社会主义阵营”。
    当时既有高等学校的综合大学,内含各个专业学院或者独立的系科,也有独立于综合大学之外的专业学院,内亦有科系设置,当时颇为时兴独立学院,即从综合大学内分系科而单独成立起来,系院分设。当年全国大行政区划内,就把许多大学,即综合大学内,有的则仍保原有系科,而有的则系科独立起来而成为单独的学院(当然是由若干个系科合并而成)。例如,中南大行政区内,河南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江西大学这几所综合大学的法学院就分别撤销,加上原来的革命根据地大学——中原大学之政治学院合并而成立新型的中南政法学院,至于原有的武汉大学法学院则改制为法律学系而撤销其武大法学院,即院系调整在中南地区,法学院系就只存在于一院(中南政法学院)和一系(武汉大学法律学系)。
    在1952年院系调整后的中南政法学院,原来革命大学的中原大学政治学院副院长林山就授命来主持中南政法学院常务工作。林山同志十六岁中学毕业即赴延安参加革命,并在华北大学工作后南下到家乡武汉从事中南地区政法教育的领导和亲自参加教学具体活动。于是我就于半个世纪前认识了林山同志。
    我是1954年6月底,于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法律系首届毕业,由学校直接分配到武汉中南政法学院工作,同行的还有六位同级异班的窗友,当时我们是新中国第一批社会主义新型的法学人才进入高校,并未进行分配,而是各个有关院系直接交流,未经人事部门办理手续,只是直接调动关系。各单位根据教学工作岗位需要来确定。
    林山同志当时是中南政法学院的党委副书记和副校长,主持全校党政常务工作,而且他要担任一部分教学讲授的任务。记得林山同志曾在华北大学工作过,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国家法教研室也曾进修过中国宪法(当时为共同纲领课程)教学任务。后来因五二年的“三反、五反”政治运动而中途回到武汉原单位主持工作。之后他就一直在校。
    当年的中南政法学院教育体制是实行的双轨制,即在职的政法干部短期轮训(三个月或半年)和本科四年的正轨政法人才培养。对于前者的教员来源多为有关领导干部定期讲课,或者定期地聘请负责人员作大课题专题讲演。而有的则在本校兼课,即所谓行政干部与教学干部“双肩挑”。这样既有实际经验,又有理论知识。
    林山同志是年轻的老干部,有修养又善于表达——口头与文学各个方面,而且更重要的是亲自动手撰写讲稿,不要助手代劳。作为辅导老师,我只是帮助他收集与整理有关资料,上课随堂听讲,征求学员听课意见与要求,并协助其他辅导任务。使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反复细致地钻研讲课内容,甚至对于年轻人都不放弃机会征求各个方面甚至不同的意见,而且在讲授方法上还要深入听取多种反映,经过对比加以实践。
    我至今仍然记得一件往事。那是半世纪之前我初次给干训班学员辅导讲课。林山同志事先布置要作好准备,按部就班地去进行,可临到场一开始却就有点忙乱,不知从何处做起。幸亏有原订安排不至漏底,事后忐忑不安。林山同志得知后对我进行开导,千万不可忙乱,凡事须谨慎对待,即便出点问题也不打紧,更要打破面情观点,不必怕丑,何况教书做文章,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时间长了就熟练了。而且做事与做人,务必扎实,来不得半点虚假,也不要去做作,扎扎实实地干下去。这番话使我受惠了一辈子。想起林山同志来,他就是身体力行。然而,在那颠倒是非的年代,他毕竟没有能够挨过这一关。
    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迄今,我已从青年到垂垂老人。在蛇山南麓的校园来往不知经过多少春秋,中间风风雨雨,一位正直之人居然不正常地倒于铁轨上,实在是沉思遗恨。
    怀念林山同志,忆及他当年诲人不倦精神,作为一个教师以言传身教为职责,而且率先垂范树则;作为单位的党政领导干部,他平易近人,模范地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又能事必躬亲,不搞形式主义,而更为重要的是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关怀师生员工的冷暖。因此良好的学风与民主生活空气,得以长此以往在本单位及周边蔚然成风,对于个人值得永远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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