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严莉莉)从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获悉,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日前结束公示期,宣告结束,由我校副校长、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主任陈小君教授指导的、民商法专业博士高飞同志的论文《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制度研究》,正式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该文为本年度唯一的一篇法学类优秀博士论文。 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并组织进行,共评出100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334篇“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论文”。优秀博士论文的评选标准为: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突破性成果,达到国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较好的应用前景;材料详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我校十分重视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各环节的培养、管理与评选工作,不仅颁布了一系列旨在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专门管理规定,而且认真组织各学院专家,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和科学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并在校优、省优博士论文评优的基础上,由省学位办报国家学位委员会,经全国同行专家通讯评议和专家审定会,最终成功入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 此次陈小君教授指导的高飞博士论文获奖,是我校继2005年郭道扬教授指导的会计学专业雷光勇博士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奖、2008年吴汉东教授指导的民商法专业彭学龙博士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之后的再次折桂,也是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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