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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高校基层组织条例

来源:党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10-10-15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邓杨) 10月13日,校党委中心学习组召开会议,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心学习组成员徐敦楷、吴汉东、杨志光、张中华、齐文远、陈小君、杨灿明、周景明出席会议。校党委书记、中心学习组组长徐敦楷主持学习。

    会上,徐书记对《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简称《条例》)精神进行了传达和解读,他指出与1996年党中央发布的第一版《条例》相比,本次修订版贯彻了党中央对高校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党的理论和制度发展的新成果、吸收了14年来高等学校党建工作的新经验,是一部具有指导性、规范性、纲领性的文件,是当前与今后一段时期学校加强党建工作的行动指南。徐书记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分层次、多形式地在党内广泛深入宣传、贯彻《条例》精神,根据《条例》要求对学校党建工作的相关做法、制度及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保证将《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心组成员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对《条例》精神进行了研讨。大家一致认为《条例》具有高度的指导性和操作性,回答了高校在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疑问,提出了新要求、新举措,对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民主治校、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吴汉东校长指出,《条例》强调高校的领导体制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党委集体领导,校行政班子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做懂政治的教育家;重要决策要经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要充分研究如何发挥党委全委会的作用;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加强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杨志光副书记指出,《条例》突出了党管干部、党管人才、院系党政联席会、基层党支部建设等制度创新的内容,他同时指出学校纪委要根据《条例》要求,把握好定位,明确职责,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张中华副书记指出,学校贯彻执行《条例》精神,要与当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如何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保障党员权利等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齐文远副书记指出,《条例》全方位强调了党组织在高校工作中的作用,要根据《条例》要求对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情况加以总结和改进,对贯彻《条例》过程中的新情况加强探索和研究。他同时还指出少数教工党支部在开展活动和开展学习两方面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

    陈小君副校长指出,目前学校少数学生党员意识淡薄,要重视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对高校党的工作特点的研究,推进党建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

    杨灿明副校长指出党建工作的核心是党员本身的素质,目前学校存在少数教师学生入党动机不纯的现象,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学习教育,从党员发展的源头上解决问题。

    周景明副校长提出要加强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对学校事务通报、反馈、重大事务征求意见等制度进行探索和研究,保证党员民主权利。

    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党委宣传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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