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王小伟 李洁) 6月20日下午,由台湾东海大学法律系陈隆修教授主讲,以“台湾承认大陆判决的相关问题”为题的讲座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二)举行。本场座谈会也是2010年海峡两岸国际私法学术研讨会系列活动的最末一期。
陈教授以1997年的“97台上2376号台湾最高法院判决”的争议来展开探讨。根据该判决,台法院可以对大陆法院已经判决的案件另行审查而不受大陆法院判决的影响,即大陆地区的判决在台只有执行力没有既判力。接下来,陈教授从多个方面解释了台湾地区对大陆判例承认问题的不合理决议,并进行了相关论证。
陈教授通过引用美国1895年权威判例来表征台对大陆法院判决态度的不适宜性:美国在1895年已经采用文明国家的管理方式来处理判例承认问题,而台湾仍在使用《强制执行法》以及《两岸关系法》等法律法规来处理对大陆判例承认问题。陈教授认为,对于两岸判例承认问题,应该采用义务主义加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合理地处理判例承认问题,以及有利于地区和国家法治的发展。
之后,陈教授从欧盟、英国以及美国等地区和国家对跨国判例承认处理方式的发展和改变历程来揭示两岸现阶段对判例承认问题的解决存在问题。陈教授着重强调了禁止法言尤其是正点禁止法言对。除此之外,陈教授还分析了国际礼仪对判例承认问题的功用和影响。另外,他认为“21世纪国际礼仪的文明基础是对个人利益的保护”。
现场的同学都被陈教授的大师风范所折服,不时报以热烈的掌声。随后,陈教授对两岸判例承认问题表达了希冀,并表示:“目前,两岸当局应当合理地采取其他文明国家的态度”以更好地解决两岸判例承认问题。讲座在场下观众的掌声中结束。讲座环节结束之后,现场同学就相关问题提出疑问,陈教授分别做出详细解答。
至此本场讲座圆满结束,同时由中国大陆国际私法学会和台湾国际私法研究会主办、我校法学院承办的“海峡两岸国际私法研讨会”也成功落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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