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静萍 段冉) 6月2日晚7时,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邹平学教授在文泰模拟法庭(二)为我校师生带来了题为“港澳基本法实施状况研究及展望”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宪法学教研室(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主办,宪法教研室刘茂林教授、王广辉教授、胡弘弘教授等老师出席了此次讲座。 刘茂林教授在讲座开始前风趣地介绍了邹平学教授在学术领域的造诣。讲座伊始,邹教授表示,希望自己对港澳地区制度的研究能为同学们提供宪法学研究方面新的选题。他从研究港澳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原因、如何认识港澳特别行政区制度在国家宪政体制中的地位以及研究的基本径路与内容三方面,全面而细致地展示了自己的研究成果。 邹教授首先从港澳问题受外国势力干预的现状论证了港澳问题的重要性,并表明港澳问题是中国宪法学研究中一个活跃而充满挑战的问题。据此,邹教授认为港澳特别行政区制度从整体上来看,是中国宪政体制的一部分,是“授权”问题,而非“分权”问题。 在认识港澳特别行政区制度在国家宪政体制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上,邹教授指出,主流学界尚未将特别行政区制度视为国家基本政治制度,这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评价存在明显的落差。他分析了原因,并从国家政策、理论和实践三方面证明特别行政区制度是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组成部分,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 随后,邹教授重点阐述了对该问题研究的基本思路与内容。他认为,制度研究应当抓住文本,突出规范分析,并以其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作为研究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地分析制度运行的实践基础。由此,邹教授提出了宪法对特别行政区“有效力”和“适用”的差别问题,引人深思。接着,他从制度基础的5个重点和运行上的18条原则两方面为大家提供了新的研究课题和方法。 最后,王广辉教授简明地总结了邹教授的发言,并表示他对规范制度的注重及思考中国问题的意识是非常难得的。同时,邹教授也为现场观众答疑解惑,现场同学则对邹教授严谨治学的精神报以热烈的掌声。本次讲座也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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