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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大学生医保缴费工作全面开展

来源:文澜新闻网发布时间:2010-04-20 字体:

    新闻网讯(记者 任冉冉) 3月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展开了全校学生的个人医保缴费工作,每人每年收取20元。这让很多同学都有些摸不着头脑,“这是什么保险?和我们入校时交的人寿保险有什么不同?”“交这个保险费具体有什么用?我们之前享有的公费医疗优惠还有效吗?”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医院党委书记余尊奇。余书记表示:在2009年9月,武汉在校大学生已被正式纳入城镇居民医保,以前的公费医疗制度将逐步废除,参保学生每人每年缴费20元,政府补助100元,即可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我校大学生在2009年9月1日前,按公费医疗体制规定,享受门诊治疗报销75%,住院治疗报销85%的待遇。余书记表示,虽然我校大学生医保实施细则还未出台,但报销比例绝不会低于从前。由于公费医疗制度的废除,同学们如果不参保,将不能享受任何优惠待遇。

 

    此前,民办高校学生以及高校扩招生、研究生等不在公费医疗制度保障范围内。大学生医保制度实施后,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将全部纳入参保范围。

 

    在大学生医保制度下,普通门诊治疗报销比例不得低于70%,门诊重症报销70%,不同病症的最高报销限额不同,最高报销额度为10万;使用的体内置放材料、人工器官和血液制品的,属国产的报销65%,进口的报销50%;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比例为80%,二级医疗机构为70%,三级住院机构为60%。

 

    此外,参保大学生在寒暑假、休学、实习期间,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凭相关证明办理报销手续。按大学生医保报销后的部分,还可以使用商业保险报销,如我校大部分学生参保的人寿保险。

 

    余尊奇书记表示:“大学生医保主要还是为了让学生受惠,同时实现大学生医疗福利的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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