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通讯员 冀鹏飞)7月13日至14日,“《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编重大问题研讨会”在湖北省武汉市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共同承办。来自全国各大高校、期刊界、出版界、科研机构以及实务部门的140余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编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致力于在理念升华中求共识,在制度优化中谋创新,在条文锤炼中促落实。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生态环境部首席法律顾问、中华环保联合会副主席别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原主任袁杰,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刘竹梅,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红杉碳中和研究院院长李俊峰,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主办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易小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三级高级法官叶阳,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华东政法大学讲席教授肖国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劲,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教授、法学院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李艳芳,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柯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教授杜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生态与资源法治研究中心主任于文轩,《法律和社会科学》主编侯猛,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谭铁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良志,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夏勇等出席会议。
校党委书记、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侯振发,生态文明研究院院长栾永玉为会议开幕式致辞;法学院教授、湖北经济学院副校长张忠民主持专题报告环节,并在绿色低碳发展编专题研讨中发言;校党委办公室、学校办公室兼督察办公室主任刘建明出席会议;刑事司法学院副院长焦俊峰,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生态文明研究院副院长祁毓,双碳法治研究院院长高利红,法学院教授余耀军分别主持专题研讨环节;法学院副院长张宝、法学院讲师侯志强分别在法律责任编、绿色低碳发展编专题研讨中发言;法学院副院长袁中华、法学院教授尤明青、法学院副教授陈虹、法学院副教授夏昊晗、法学院副教授郭红欣、法学院讲师郭少华、法学院讲师牟桐、法学院讲师张博、法学院讲师冀鹏飞等参与会议研讨;我校生态文明研究院、法学院多位博士生、硕士生参加会议。
据悉,本次会议研讨成果将系统整合并专题呈报至立法机关,以期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修改完善提供参考借鉴与智识支持。
审核人:张忠民
编辑:崔桢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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