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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双碳法治(武汉)高峰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举办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23-09-19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谢忠洲 卢慧)2023914日,首届双碳法治(武汉)高峰论坛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顺利召开。本次论坛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碳排放权登记结算(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中碳登)共同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承办,湖北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双碳法治专委会、湖北省法学会高度智库生态环境法治研究院协办。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华侨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来自湖南、江西、江苏、福建、广东、浙江、海南、重庆以及湖北等省市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以及来自全省双碳相关工作部门、律师事务所、社会组织等部门和行业的专家代表130余人参加论坛。论坛以“统一碳市场建设的法治保障”为主题,汇聚法律、金融、技术等多领域的专家,共同探讨实施“双碳”战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旨在提出切实可行的法治方案,助推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是我国首个聚焦“双碳”法治的专门论坛。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邹进文,中碳登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朱国辉,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俊出席开幕式并发表致辞,活动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家治理学院院长陈柏峰主持。邹进文指出,实现“双碳”目标需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系统破解制约和阻碍“双碳”目标实现的深层次问题,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此背景下,三方共建双碳法治研究基地,持续深化院校合作、校企合作力度,能够为“双碳”目标实现有力支撑。朱国辉指出,碳市场的法治研究具有空前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双碳法治研究基地应力求共同打造法治建设新高地,希望这次论坛成为建立双碳法治协调联动机制的重要契机,为绿色低碳发展做出贡献。赵俊强调,省法学会一直重视“双碳”目标的法治保障,支持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在全国率先成立双碳法治专业委员会,并将生态环境法治研究院列为省法学会首批高端智库,未来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双碳法治研究基地的支持,希望研究会和基地在“双碳”法治建设中取得更多成绩。

开幕式上,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李相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周佳念,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赵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利红共同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院揭牌,周佳念代表会议宣读《双碳法治武汉共识》,朱国辉向会议承办方颁发本次会议的碳中和证书。

会议研讨环节由主旨报告和两个分论坛组成。

上午的主旨报告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双碳法治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张宝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李相波、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干部曹园树、武汉大学遥感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李四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佳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研究院院长高利红分别围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司法实践、立法司法执法多维度协同发力共同推进全国碳市场制度建设、以领先遥感技术实施全球碳盘点和碳交易支撑、涉碳案件集中管辖的理论与实践思辨、气候诉讼的权利基础进行主旨报告。

分论坛一聚焦“碳市场建设的法律问题”。第一阶段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与经济研究院院长高利红主持,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教授柯坚,中碳登战略总监李全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球气候法经济学中心主任、副教授曾盈盈,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白洋教授分别围绕基于双碳战略的碳市场法治形构、涉碳热点法律问题探讨—基于全国碳市场登记工作实践分析、全球气候治理与贸易新形势下的碳交易“中国模式”和耕地碳汇与粮食安全保障协同推进的制度完善进行专题发言,《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科版)》编辑部主任章诚、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副秘书长钱正义进行与谈。第二阶段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尤明青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周珂,中国(武汉)双碳产业暨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阎忠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王嘉慧围绕强化绿色法治实现双碳目标、低碳产业与绿色金融的新发展、涉碳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件进行演讲,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余耀军、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白明旭与谈。

分论坛二聚焦“统一碳市场建设的司法保障”。第一阶段由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鄢斌主持,重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辉教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伍胜、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张乐喜,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马杰分别以气候变化司法的本土化进路、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双碳”目标实现、涉碳案件审判实务中存在的问题、以高质量环境司法服务保障绿色低碳发展为题进行主题演讲,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赵春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谢忠洲与谈。第二阶段由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谭铁军主持,华侨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超教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庭长王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副庭长郑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林小娴分别围绕“蓝碳”司法的实践与机制、双碳司法的海南经验、林业碳汇赔偿司法机制的福建探索、气候变化司法应对与“双碳”案件审判规则的探索为题进行发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法官助理俞郭栋与谈。

论坛闭幕式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副庭长张之婧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双碳法治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张宝进行总结。他认为,本次论坛具有参与主体多元、研讨主题聚焦、研究成果丰硕、办会特色明显等特征,希望能以《双碳法治武汉共识》为契机,进一步凝练统一碳市场建设中的制度规则和司法经验,为推进我国“双碳”目标实现提供坚实的智识支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碳法治研究院院长高利红教授对与会嘉宾表示感谢,并宣布本次论坛圆满闭幕!

本次双碳法治(武汉)高峰论坛的成功举办,将为气候治理提供有力的理论和实务支持,为碳市场、碳司法的有机互动提供有效的渠道,进而为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据悉,双碳法治(武汉)高峰论坛是双碳法治研究基地主办的常设性论坛,将每年举办一次,致力于持续性为理论与实务界提供交流机会,努力打造在国内和国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



审核人:张宝


编辑:崔桢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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