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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少平、李晓东: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发布时间:2023-01-30 字体: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植根于人民,弘扬了人民至上的伟大建党精神。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在新时代的新发展

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深化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从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市长宁区考察时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这一重要概念,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他再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再到2021年10月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系统性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屋建瓴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新发展从内容上体现在“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三方面。全链条的民主意味着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中,保证在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各环节依法实行人民民主,将人民民主贯穿于制度程序运行,融入参与实践。全方位的民主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全部活动中,将民主覆盖国家治理的各环节,贯通全面深化改革的各方面,保障和实现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广泛权利,让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系统性、集成性和完整性。全覆盖的民主表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深层结构,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包含着权力、权利和利益的内在一致性,全面覆盖了政治发展和政治运行的基本逻辑,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协同性、独特性和优越性。

二、人民至上蕴含的价值理念

人民至上作为价值命题,其基本内涵是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拥有一切国家权力。在人民至上中,“人民”既指社会治理者在内的社会整体,也指社会基本成员个人。“至上”指人民是社会共同体中至高无上的主体、主人,拥有一切国家权力,人民的生命权、健康权、财产权等相关权利受到最高保护。古人讲:“与天下同利者,天下持之;擅天下之利者,天下谋之”。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规定,“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人民至上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坚持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

人民至上是一个价值命题,既可以表达应然状态,也可以表达实然状态。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推进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始终把人民至上确立为根本价值理念并始终加以践行。中国人民成为国家主人,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人民至上就从应然状态转变成为实然状态。人民至上作为价值命题,具有团结价值、规范价值、指引价值等多重基本价值意蕴。人民至上具有团结价值,指引国家治理者和人民相互协作,一致行动,向着共同的发展目标。人民至上具有规范价值,要求国家治理者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确保人民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民至上具有指引价值,个人必须将这种价值要求转化为自己的精神信念和德性品质,成为自己毕生不懈奋斗的追求和实践。人民至上作为一种价值理念,把社会发展确定为国家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价值目标的含义;把它作为执政党和国家的根本原则并加以法治化、政策化、道德化,它就具有价值原则的含义;把一切价值追求都落脚到人民至上,它就具有价值旨归的含义。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民至上具有高度统一性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全链条的民主与人民至上的价值相契合。全链条的民主是发挥人民的主体性,坚持人民既是民主模式的设计者、民主渠道的开拓者、民主手段的创新者,亦是民主过程的实践者、民主权利的享受者、民主成果的受益者;坚持由人民选举,由人民协商,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表现为多数人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时间、流程、深度看,事前通过民主知情、民主表达、民主协商,进行民主决策;决策后,通过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实现全流程的民主。

全方位的民主与人民至上的价值相一致。全方位的民主是保证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努力实现人民幸福生活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具有普遍广泛内容的民主。国家不仅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且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协商权、表达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基础上,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

全覆盖的民主与人民至上的价值相贯通。全覆盖的民主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能够更好地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把我国民主制度显著优势更好转化为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践效能,确保人民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四、通过全过程人民民主来弘扬人民至上的伟大建党精神

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党的理想信念、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也是对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和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是一句空洞口号,必须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

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依靠人民。古人云,“能用众力,则无敌于天下矣;能用众智,则无畏于圣人矣。”全过程人民民主将人民利益摆放在最高的位置,以全体人民普遍幸福为最终追求,坚持人民既是民主模式的设计者、民主渠道的开拓者、民主手段的创新者,亦是民主过程的实践者、民主权利的享受者、民主成果的受益者;坚持由人民选举,由人民协商,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对人民负责,更好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为了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在宪法和法治基础上构建的我国国家制度体系。通过将“为了人民”这一目的要素贯穿到国家民主政治的全过程之中,进而保障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决策与执行均能够以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为导向,实现最广大人民的幸福。这样一套制度和程序设计,真正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管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全过程人民民主必须植根于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构完整制度链条的全覆盖的民主,保证人民民主参与权利,把包容性民主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就是党和人民的事业,始终坚持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把握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坚持人民群众首创精神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党的领导下,紧紧依靠人民推进各项事业。


【本文系2022年研究阐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数字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深化和实践逻辑研究”(项目编号:22ZDA120)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董少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晓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链接:cssn.cn/skgz/bwyc/202301/t20230129_5584494.shtml

编辑:吴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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