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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教授畅谈“宪制角度看党管干部”

来源:法学院新闻中心发布时间:2021-10-18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金子欣 王雨可 摄影 蔡蕾娜)1014日晚,中南法理讲坛第二十二讲在文泰楼321教室开讲。讲座围绕“宪制角度看党管干部”展开,由北京大学法学院天元讲座教授苏力教授主讲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担任主持人法学院副院长肖志远副教授、理论法学系主任资琳教授及众多法学院师生到场聆听学习,全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讲座开始,陈柏峰院长向同学们介绍了苏力教授与我校的深厚渊缘,并对苏力教授应邀讲授致以诚挚的感谢。随后,讲座在同学们热情的掌声中正式拉开帷幕。

苏力教授开门见山,首先强调了党管干部对国家主权、领土完整社会秩序稳定的重要作用。他认为西方的民主政治无法解决中国的特殊问题,并以黄河治理为例有力地证明了党管干部的强大力。

苏力教授以时间为序介绍党管干部制度的形成过程。在三湾改编中,毛主席创造性地提出“支部建在连上”的治军方略;古田会议明确红军是党领导执行革命武装任务的武装集团,党领导干部制度初见雏形。随着组织的扩大,中国共产党的干部任命面临新挑战。为了应对具体问题,中国共产党重建党的纪律,设立组织部。革命后期形成的根据地就是党管干部体制基本落成的重要标志。

苏力教授接着介绍党管干部制度的发展。在建国前期,面对野战军军队数量庞大行政区划不合理军权与政权难舍难分等问题,中国共产党积极作为,建立报告制度,撤销军政委员会,军政分权建立省、县、区三级政府。中国共产党通过设立区级政府将人民群众组织起来,加强了人民与国家的联系;同时将国家权力向下延展,发展乡村基层干部,将国家治理细化。由此产生干部分级管理的又一宪制变化,使得官员分工细化,中国向现代国家转型,国家基本制度结构发生巨大变化。

随后,苏力教授围绕中国宪法研究中重要而易被忽视的三个问题展开讨论。他指出为了防止地方割据防止腐败变质,除特殊历史时期中国均实行异地为官制度。他列举欧盟与美国的例子,强调大国统一的艰辛与不易,彰显中国共产党治理的优越性。紧接着,苏力教授从民族区域治理角度阐述党管干部制度的巨大优越性。他追溯中国农耕经济与游牧经济糅合发展的历史传统,阐明自治区的设立对中华民族实现多元一体发展的重要意义。中国共产党通过对少数民族基层干部变通包容的培育政策维护了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最后,苏力教授列举南水北调工程、先实现合作化后实现机械化的长远规划等例子指出中国宪具备长期规划性的特征,其中的党管干部制度凝聚起一代又一代领导力量,展现了不忘初心接续奋斗的伟大精神。

提问交流环节,苏力教授就两位同学关于“怎样理解党管干部中的‘干部’”问题作出了详尽的解答,他强调党管的干部是包括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员干部、各方面专业人才在内的所有干部,党管干部制度是目前最适合我国国情的治理制度。同学们均表示受益匪浅。

至此,讲座在浓厚的学术氛围中圆满结束。

现场盛况空前,讲座结束后大家仍依依不舍,纷纷上台与苏力教授合影留念。


审核人:肖志远


编辑:杜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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