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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两会”:郑家喜教授建议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不能搞“一刀切”

来源:新闻网发布时间:2021-01-31 字体:

(今日头条:中国经营报2021-01-28  张家振 武汉报道)2020年是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站在全新的历史起点,全国特别是农村地区正处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关键时期。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要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如何实现两项工作的有机衔接和平稳过渡,成为众多专家、学者思考的课题。日前,湖北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湖北省委经济专门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郑家喜在湖北省两会期间向湖北省扶贫办、农业农村厅和发改委等部门提交了《梯次推进 平稳转型 接续推进我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提案,就这一全新课题提供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1月27日,郑家喜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脱贫攻坚具有特殊性、局部性、紧迫性和突击性的特点,而乡村振兴则具有综合性、整体性、渐进性和持久性的特点,在推进工作中要把握工作重点,梯次推进、平稳转型,不能搞“一刀切”,不能追求一步到位,允许各地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具体到湖北省,在郑家喜看来,脱贫成果仍需巩固,脱贫攻坚的进度和质量还存在地域差异,而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湖北省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是一个渐进的接续过程。

郑家喜指出,在湖北省一些已经摘帽的贫困县和已实现脱贫的人口中,脱贫质量还需要全面提高,脱贫成果还需要全面巩固,脱贫成效还需时间来验证。通过产业扶贫实现由“输血”变“造血”,这是脱贫奔小康的关键。但由于自然资源、技术水平、资金和劳动力等方面的制约,脱贫产业“短、小、散”的状况突出,普遍存在规模小、带动主体弱、利益联结机制不完善及产业项目雷同、市场风险大、运营管理不善、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

 “特别是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给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影响,给原本就非常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增加了难度,同时也对湖北省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平稳过渡带来巨大挑战。”郑家喜表示。

在地域差异方面,湖北省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由于不同地区的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等方面存在差距,脱贫攻坚的进度和质量各不相同,尤其是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欠账还较多,易地扶贫搬迁地区的后续产业扶持和保障力度还需跟上,在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上难以做到完全同步。

在郑家喜看来,做好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需要遵循梯次推进、平稳转型的原则。首先,要科学设置有效衔接的过渡期。衔接过渡期的设置,应综合考虑湖北省不同地区脱贫成果巩固、平稳转型等多方面因素,既不能太短,也不宜过长。如果过渡期太短,不利于巩固脱贫成果和提高脱贫质量,不利于系统谋划减贫战略的转型和新旧政策的衔接;如果过渡期太长,将不利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不利于尽快建立减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根据湖北省的安排,2022年是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收官之年;2023年将进入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期。

为此,郑家喜建议,湖北省在2021~2022年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贫困地区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2023年后,对贫困地区的帮扶政策要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研究制定减贫战略,研究推进扶贫开发立法,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建议湖北省在省级层面可以将2021~2025年设定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过渡期,而全省各地可以因地制宜在此期间内设定衔接过渡期。”郑家喜表示,湖北省接续推进产业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因时因地制宜分阶段梯次分类推进,传好接力棒;要针对全省不同地区、乡村发展基础和阶段的差异性,先行先试,逐步完成衔接。

分阶段安排方面,郑家喜指出,在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规划(2021~2022年)期内,要统筹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以乡村振兴战略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外在活力,助力破解相对贫困;要从实际出发,对脱贫攻坚的特惠性政策实行分类处置,采取差别化的办法,促使其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特别是新出台的全面脱贫措施要考虑可持续性,有利于增强内生动力,为今后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

进入乡村振兴战略第二个五年规划期(2023年以后)之后,要逐步把农村减贫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并将“三农”工作重点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以乡村振兴引领扶贫工作,实现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分梯次推进方面,湖北省县域经济发达地区在2021年可率先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和减贫转型;其他非贫困县市,2021年后要尽快实现重点转移和减贫转型;贫困县市在过渡期内要重点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在过渡期后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和减贫转型。

 “分阶段梯次顺利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应按照一体设计、多规合一的理念,做好体制机制和政策等多层次、多领域的衔接。”郑家喜告诉记者,应将巩固脱贫成果、新减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第二个五年规划(2023~2027年)纳入湖北省“十四五”规划和相关政策之中,做好时序和内容衔接。

为更好地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工作,郑家喜在提案中还提出了四条可行性的路径。

一、精准扶贫工作队与乡村振兴工作队有机衔接。经过数年的扶贫工作,扶贫工作队对每个村庄、村民、家庭及外出务工人员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具备较为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已经成为打通扶贫开发“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力量。要注重精准扶贫工作队与乡村振兴工作队的有机衔接,在认真梳理各村及扶贫工作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并或重组组建乡村振兴工作队,传好接力棒,避免出现精准扶贫工作队撤离后人员、资金、项目后继乏力现象。

二、产业扶贫与乡村产业振兴有机衔接。要从根本上实现产业脱贫的目的,必须将产业扶贫融入乡村产业振兴的大战略中去,通过产业兴旺形成扶贫脱困的长效机制。一是制定县级、乡级以及村级的产业振兴规划,在乡村振兴总体规划指引下,发挥各地特色,制定阶段性的产业规划;二是在原有扶贫产业基础上,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提高产品增加值;三是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升小农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四是加强直接提高农民收入的产业的对接,一些在脱贫攻坚中实施的成效显著、老百姓认可、技术含量较高,又有市场潜力的产业,如种植、养殖、旅游、务工、光伏等,把它们做实做细做稳做大做强做新。

三、精准扶贫资金与乡村振兴资金有机衔接。为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政府连年大幅增加公共财政投入,加上金融机构扶贫信贷和社会资金的参与,为脱贫攻坚取得巨大成就提供了重要保证,但也加重了各级财政的负担。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必须实现扶贫资金与乡村振兴资金的统筹和融合,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充分激发社会投资的动力和活力,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四、精准扶贫考核与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有机衔接。目前的精准扶贫绩效考核体系注重对过程的考核,导致过度追求痕迹管理的问题,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2019年全国各地已陆续制定出台了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办法,今年将启动实施该考核办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贫困治理考核应实现与乡村振兴实绩考核的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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