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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志愿者携手法官举办“庭审进校园”迎接宪法日

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20-11-27 字体:


新闻网学生记者 俞琳 学生通讯员 刘海洁孙晗)为迎接124日中国国家宪法日的到来1126日下午,我校法学院志愿者协会携手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斗鱼直播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联合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之“庭审进校园”,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为我们呈现的一场公开、真实的司法审判。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陈晓敏法学院团委副书记吕瑞及各学院志愿者协会负责人也来到了现场。

活动伊始,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生导师陈晓敏和团委副书记吕瑞致辞。据介绍,本次活动体现出来的鉴定式案例教学方法的实质是模拟法官在具体事件中如何去找,如何去拆分法律的构成要件来反射事实,从而培养同学们的法律思维和法律适用能力。我校多年来积极推动发展此类鉴定式案例的教学方法和案例研习的教学模式,让同学们更直观了解真实法庭审判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展开。


           


嘉宾致辞后,同学们通过两个影片回顾了宪法的起草修改历程,对国家宪法日有了基础了解,认识到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性。在随后的有奖问答环节,主持人通过提问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国务院总理提名权归属等问题,调动起同学们的积极性,使同学们对有宪法有进一步了解也再次说明本次“庭审进校园”活动作为124日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之一对于普及法律知识和提高法律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进行案情概述,宣读法庭纪律并请审判长入庭。


本案件原告为武汉市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是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告与被告于20131129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中双方约定:由原告承接承包某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基地的铝合金门窗,格栅供货安装工程。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保质保期,文明施工。被告作为发包方对工程进行监督并支付工程款,并约定工程总价。合约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任务,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20149月,经结算书认定,工程总造价200余万元,被告予以认可。截止20192月,被告已支付160余万,尚有40余万未还。原告多次催讨但被告一直拖欠,原告为维护自身权益,特向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提起诉讼。

在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过程中,原告陈述请求并陈述理由,要求被告依据结算书偿还拖欠尾款并支付利息。被告则表示对以上诉讼请求不认可,提出项目有两份合同,依据招标合同则仅欠原告数万元而并非数十万元的主张

举证质证环节,原告、被告双方互相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和证据要证明事实之间的关联性发表意见。原告表示对于招标协议的真实性表示异议。被告对于施工项目预算员朱某在自己不知情下对合同进行签字及盖章的情况不予以认同,对于结算书所盖公章属实情况提出异议。依据现状,审判长要求被告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于结算书公章的真实性问题递交司法鉴定申请,原告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和竣工的具体日期的核实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调解或二次开庭以解决纠纷。

           

庭审结束后,法官对本次活动发表致辞。他认为此次活动有利于大学生了解庭审程序,现场感受法官这一神圣的职业,特别强调的是,此次庭审的案件采用的是简易程序,响应了国家相关民事案件审理繁简分流的政策。他想通过此次活动审理形式的改变让学生注意国家法律审理政策的变动。法官向同学们分享自己的工作经验,鼓励同学们接触法律事务,积极进行法律实践。

进入大家期待已久的提问互动环节,同学们的问题不仅仅局限于此次活动涉及案件,还有如何成为法官等问题。对于公章真假的不同可能性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对于原告关于施工量陈述真假的重点质疑,合同责任与内部追责,司法鉴定中举证责任的归属等问题的探讨,使同学们对事件有了更为深刻的探讨和研究,对于法律知识的适用和关注有了更敏锐的洞察。审判官对这些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其中关于如何成为法官,他强调:“成为法官首先要通过司法考试,参加公务员考试后就法院工作。本科生可以利用寒暑假去地方法院实习,毕竟,只有将书本知识成功转化为实践的人,才是国家需要的法律人才。”

司法公开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既能够有效促进司法公正廉洁,也能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进步。庭审进校园作为司法公开的实践形式之一,在学生增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素养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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