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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永新,叶强:构建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 打造新型一流交叉学科建设范式

来源:新闻网发布时间:2020-09-16 字体:

社会治理法学是一门新型交叉学科。它是以法学为理论基础,以社会学、公共管理学、政治学、经济学为理论支撑,以社会治理及其法治化为主要研究对象的社会科学,是一个多学科交叉融合与实践应用的理论体系和知识体系。多年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围绕构建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三大体系”,建立核心范畴、确立理论命题、突出学科特色、优化研究路径、增强发展后劲,推动新型一流交叉学科系统化、综合化、学科化的研究,充分体现科学向综合性发展趋势,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系统化的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

一、突出学科建设特色,构建社会治理法学学术体系、学科体系、话语体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大事业对法学教育、人才培养、评价体系、导师队伍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坚持以培养造就一大批“德法双馨”社会主义建设者接班人目标任务,以新型法学交叉学科体系为切入点,以构建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为抓手,着力打造“结构合理、体系完备、内容新颖、知识融通”的新型交叉法学学科体系。为此,组建以博导组组长徐汉明教授、齐文远教授、方世荣教授、姚莉教授、陈柏峰教授、武乾副教授、董少平教授、戚建刚教授、周凌副教授、伍治良副教授、王玉梅副教授、徐凯讲师、邵登辉讲师的“社会治理法学”教材编撰小组。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基本原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治理理论、习近平新时代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为引领,以当代丰富而生动的中国社会治理宏大实践为模本,把“社会治理法学”写在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中国大地上——对新中国70年尤其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实践进行系统总结与理论升华,创新性挖掘中国数千年治理文化,创新性转化域外治理文明成果;对社会治理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及其他人文社科相关学科的研究对象进行精准划分的基础上明确和划分相对独立的研究对象,构建了社会治理法学核心命题、基本范畴,对社会治理制度演进、基本原则、性质地位、部门法构成、实施与评价等基本理论体系,回答了在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时代之问”“科学之问”“人民之问”“价值之问”。从而,形成了以《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习近平与枫桥经验》《习近平公共卫生与健康治理理论》为导论,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委托重大项目《社会治理法学原论》为构架,以《公共安全法律制度》《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法律制度》《法治社会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社会治理指标体系和考评标准》相协调的社会治理法学“三大体系”。并将这一理论体系转化为教材体系、课程体系,将《习近平社会治理法治理论》《习近平与枫桥经验》《习近平公共卫生与健康治理理论》《习近平司法改革的核心要义及时代价值》《习近平论检察改革》等序列读本作为社会治理法学思政课的精品课程。

二、优化人才培养理念,为社会治理法学学科源源不断输送高素质教师力量。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牢固树立“高起点、跨越式、重协同、建机制”的发展理念,坚持“视野宽、基础厚、能力强、素质高、业绩优”的用人导向,围绕社会治理法学提出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体系、教育评价等多个要素及制定目标、培养过程实施、评价、改进培养,努力打造交叉一流学科和高素质教师队伍,适时组建以徐汉明教授为学科带头人,戚建刚教授、郭泽强教授、苏彩霞教授、周凌副教授、魏怡然讲师、叶强讲师、徐凯讲师、邵登辉讲师为中坚,以知名刑法学家齐文远教授、百千万特聘专家姚莉教授、某国家重要人才项目陈柏峰教授、刑法学博导徐立教授、法制史专家武乾副教授、治安学专家董少平教授兼职主导的专兼职导师队伍。按照“双导师”制的运行机制,聘请实务机关谢鹏程研究员、杨智博士、张绍明教授、程洪波教授、徐云峰教授、张忠斌教授、徐锦文教授作为实务导师。按照引进国际一流专家推动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从而形成了 “社会治理法学”一流学科导师队伍,为校际合作、校政合作、校地合作、中外合作提供了新的建设范式,拓展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梯队建设、人才流动,资源共享、多方共赢,为社会治理法学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三、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建设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根据社会治理法学学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建设纲要,制定了详实的培养方案,以相对稳定的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管理制度和评估方式,实施人才教育新战略,着力在构建理论、教材、课程“三个体系”上下功夫,为高等教育的发展及人才培养提供应有的支持与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法学“学分+能力”的人才培养与评价模式,即:在对学生学分考核的基础上,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导向思维和能力,要求学生在学年内必须深入基层调研,提交一份调查报告,回答当代中国治理面临现实重大问题是什么;根据学科研究及培养方案要求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回答选择推进国家、区域、市域、县域、基层治理的理论模型、方案比较、域外借鉴、制度建构、实施路径为什么;围绕区域、省域、市域、县域、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薄弱点以及进程中的某一问题提交一份决策建议,回答治国理政怎么办,从而建立“复合型、能力型、创新型”卓越法治人才的生长新型评价机制。按照“破垒融合”的理念,校内整合“经法管”优势学科资源,在学科建设、导师队伍组建、重大课题协同攻关等方面着力;校外落实有关“省部共建”协议,与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三峡大学、江汉大学、黄冈师范学院签订战略协议,推行社会治理法学本科教育“1+5”模式,学科带头人、教育部思政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二级教授、民族治理法学研究所长徐柏才教授争取校领导邹进文教授支持,释放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法管”学科综合优势,带动地方高校社会治理法学“双一流”学科建设。“社会治理法学”新型学科的创设和相关成果,得到了教育部、中政委、中国法学会、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等中央有关领导机关的首肯;我国知名法学期刊——《中国法学(英文版)》于2019年将这一学科资讯向国际社会介推;“社会治理法学”学术委员会的资深专家吴汉东教授,知名专家张中华教授、杨灿明教授、齐文远教授、方世荣教授、刘茂林教授、姚莉教授、徐涤宇教授、温世扬教授、张德淼教授、胡向阳教授、杨宗辉教授、黎江虹教授、蔡虹教授、高利红教授;导师组徐汉明教授、陈柏峰教授、周详教授、徐立教授、武乾副教授、周凌副教授等及其学科资讯已于2015年作为中国高校NGO代表单位在联合国网站介推。社会治理法学卓越人才培养取得硕果。截至2020年8月共培养博士25人,硕士33人;其中博士张新平被评为2018年湖北“楚天学子”,博士徐凯等获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3篇,博士邵登辉等获优秀研究生标兵2人,优秀学生干部5人,优秀研究生5人,获国家奖学金3人。已毕业硕士14人、博士9人。其中,林必恒博士担任海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学科带头人1人 ;副教授3人、讲师3人;在司法机关工作2人、高校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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