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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开发区法院一真实案件在校公开庭审

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19-11-29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张梅焯 韩梦倩 学生通讯员 黄雯翀1128日下午,法学院志愿者协会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12.4”国家宪法日之“庭审进校园”活动在文泰楼模拟法庭()举行。本次案件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次庭审主审法官为李志涛,书记员刘晋瑜担任法庭记录员。法学院团委书记王瑄老师作为嘉宾出席此次活动,法学院志愿者协会聂锦担任主持人。庭审进校园作为司法公开的实现形式之一,对于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具有重要意义。



王瑄老师表示,“庭审进校园”活动最重要的意义是宣传宪法,让法治教育深入到我们每个同学的大学生活中。“非法学专业的同学更应该来看一看。专业不一样,同学们对社会的认知、对重大舆论事件的理解都是不一样的”。王瑄老师鼓励同学们在同辈之间宣传法治,推广法治教育,给身边的人讲解什么是法治、什么叫依法治国,“这都是你们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应该肩负的使命”。

庭审正式开始前,主持人围绕宪法展开有奖竞答。问题涉及宪法、宪法日、政体、社会主要矛盾、司法神兽,增长了观众对宪法的了解,调动了现场的氛围。在有奖竞答后,主持人介绍了基本的案件情况。20188月,被告仲某邀请两原告投资加入已经注册的公司:某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仲某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219日,仲某在创始人团队微信群里提出未能按计划融资,要求把公司注销,把余款分给大家。在原告翟某向被告要钱时,仲某推脱其正在办理工商、税务注销,需要1个半月后再办理银行账户注销。经翟某强力催讨下,被告于617日退款翟某5万元,便表示不会再退钱,随后立刻将翟某和伍某的通讯方式列为黑名单。从工商记录显示被告在201964日已经办理某区块链科技有限公司注销手续。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利益,故诉至法院。

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刘晋瑜宣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宣读法庭纪律并请审判长入庭,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实双方当事人信息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单位和权限。庭审阶段共分为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环节。法庭调查环节,双方均呈上证据,进行举证和质证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陈述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被告仲某对原告的请求提出质疑,并成述了自己的理由。在举证质证环节,原告,被告双方互相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发表意见。在法庭辩论环节,原告认为被告没有按比例承担自己应承担的费用,被告则称之前三人商量好均摊。

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总结双方争议点。其一:北京的那家公司是否要参与分摊费用;其二:费用是按比例分摊还是均摊。

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向审判长提问,其中包括对卷宗结构,互联网法庭,区块链等法律问题。在提问环节的最后的法官讲话,法官针对法科学子提出了一些法学学习和就业建议并分享了自己的职业经历,希望在校法学生好好学习理论知识,掌握基本理论,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在掌握理论时,希望同学们不囿于理论学习,注重实践运用,在理论学习的过程中思考立法目的,关注司法解释。

来自首法1911班的艾克拜尔江同学表示:“能够参加真实庭审现场对于我们法科生来说是很有必要的,今天我很荣幸亲身体验了庄重肃穆的庭审,了解了庭审的流程,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法的正义。法官斩钉截铁和义正言辞的形象让我坚定了做一名基层法官,服务百姓的理想信念。我很感激筹办此次活动的全体人员,让我有了近距离观看庭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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