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新闻网!今天是

胡向阳教授主持的《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修订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

来源: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08-09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栾兴良)2019年7月26日,我校胡向阳教授主持的《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修订项目取得标志性成果——以其项目组起草的《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为基础的《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由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将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版同时废止。施行了17年的《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即将完成它的历史使命。新《条例》在司法鉴定人、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修改,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提升信息管理水平,明确相应法律责任,进一步严格了司法鉴定领域的监管。



  2018年7月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司法厅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湖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件》修订项目(项目编号:HBT-17180210-181624)。我校胡向阳教授率队参加竞标,并与2018年7月17日被确认为中标团队,团队成员包括我校舒玲华、刘建华、栾兴良、王小勋、尤伟、鲍必功、黎晓露、谢萌老师及若干博士生和研究生,承担完成《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修订稿的任务。

  从项目立项到此次《条例》通过,前后历时约一年时间。项目组在胡向阳教授的带领下,多次召开会议,确定目标,分解任务,落实到人,追踪决策,扎实推进资料收集分析、实地调研、草案起草及专家咨询、参与人大审议等各阶段工作。项目组共收集中央及兄弟省份有关文件、决定、条例40余件并编辑成册,为把握司法鉴定立法的基本规律奠定了基础。

    项目组还分赴湖北省各司法机关、行政机构、湖北省司法鉴定行业协会、律师协会,黄石市司法局、咸宁市司法局等单位开展实地调研,收集了大量一手资料,为打造《条例》的湖北特色提供了实证支撑;召开了多次咨询会,就草案的具体内容听取了相关的司法机关、管理机构、鉴定机构、大专院校等有关专家的意见,并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多次参与修订的相关会议,就立法相关问题发表意见或作出说明,并对草案进行十多次修改完善。项目组以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为依据,最终完成了《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草案)》,被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评价为近几年少有的质量较高的草案,为《条例》的顺利通过提供了支持。

  《条例》从起草修订稿到最后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通过凝聚了我校项目组成员的大量心血,是我校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此次《条例》的通过,标志着《湖北省司法鉴定条例》修订项目组已出色完成主要任务,为我校日后承接相关项目积累了宝贵经验。


编辑:

转载本网文章请注明出处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