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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明:以我所学,服务社会

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19-05-10 字体:

学生记者 凌月婷 操语琪 韩欣睿

“以我所学,服务社会。”我校法律援助志愿者方明身体力行地诠释着这句话的真意,被评为崇义友善“中南好青年”的他,脚踏实地做志愿,不求回报为他人,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帮助当事人,展现自己的责任和担当。

方明加入法律援助中心已经将近三年的时间,从大一到大三,“法律援助志愿者”这个名片伴随了他三年。现在,他除了是一名普通的法援志愿者,还是法援中心的执行主任,不仅要进行日常的值班工作、接待前来咨询的当事人,在当事人有需要时为其代写法律文书甚至代理案件,还负责管理法律援助中心日常的运营工作、学院方面的对接、承办与法律援助有关的大型活动等。

“以我所学,服务社会”是方明加入法律援助中心的初心,他说道:“法学学科实践性很强,希望能有机会和平台锻炼自己的实务技能,同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一些志愿活动来帮助有需要的人。”他办理过几个案件,其中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从2018年8月开始接手这个案件,当事人(原告)是一位年迈的老人,被告是东湖人社局。该案件开庭两次,第一次在2018年8月,他和法援中心的师兄一起出庭,第二次在2018年12月,他独自出庭。案件的判决结果是他代理的一方胜诉,让当事人得到了应得的抚恤费,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回忆起那次出庭,他仍有触动地说道:“当时我和拄着拐杖的年迈的当事人一起走进去,对面坐着的是人社局的副局长和他经验丰富的三十多岁的律师。庭上坐着三个法官和一个书记员。我作为一个刚进入大三的学生很紧张,那种感觉我可能一辈子也忘不掉。正式开庭之后,法官按照程序引导着一个一个环节地进行,虽然我们前期准备很充足,进行了答辩也提交过材料,但是因为没有经验,现场宣读时我的声音还是有点发颤。”

他以2018年举办过的“模拟会见当事人大赛”为例,谈到了在从事法援志愿服务工作的这三年里遇到的困难。截至2018年未举办前,这个比赛已经在校内举办过五届,但随着比赛规模不断地扩大,参赛队伍将近达到九十支,因而法援中心的成员们出于提高比赛规格的考虑举办了华中高校的模拟会见当事人大赛。最后,共有八个高校的学生队伍与带队老师一同参赛,这对于我校法学院而言是一个比较大的比赛。在筹备比赛的一个月里,方明和法援中心的志愿者们因为缺少举办大型活动的经验,在协调各方面的人手、组织比赛等方面都遇到了一些问题。但最终,在所有人的辛苦付出和努力下,比赛顺利举办。

方明认为,从事法律援助志愿工作最重要的是有一颗真心做志愿服务的心,要真心地帮助别人,不仅仅局限于简单的接待咨询工作,而是在当事人需要帮助时接下代理工作,自愿地付出三、四个月的时间。其次,好学也是一个法援志愿者应该具备的素质,因为学生在理论和实务上和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有一定的差距,需要更加扎实地掌握理论知识、深入了解实务方面的内容,才有底气在法庭上和专业律师对战。

关于加入法援中心对他的影响,他表示,前期在预备队跟着老师和高年级的师兄师姐参与读书会等活动,增进了各方面的文化素养,不仅在专业理论知识方面有所进步,也扩大了知识面。后期成为正式志愿者,在师兄师姐的指导下,接触当事人,办理了几个案件以后,实务技能有所提高。而这些好的影响也是学习和法援志愿服务工作之间的一种平衡,“无论是普通志愿者还是管理者,的确都会付出很多时间,但我们并不是在做无用功,我的各方面都有提升,而且帮助他人后的愉悦感和成就感是其他事情不能替代的。”他认为做法援工作也是一种学习过程,学习和法援工作的冲突并不大。

对于被评为“中南好青年”,他微笑道这个奖是属于全体法援志愿者的,他只是代表这一群体获得的荣誉,很欣慰于法援志愿者群体做出的贡献被大家看到并认可。“中南法援,薪火相传。”法援工作已经开展了十九年,法援志愿者们秉持着“一面法律之盾,一颗仁爱之心,一双援助之手”的理念,认真倾听每一位当事人的诉求,不遗余力地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统计,至今,法援中心已经接待了一万七千多名当事人。“今后,不管法援工作有多艰难,我们都会继续做下去。”他坚定地说道。

谈及对“五四精神”的理解,方明提到了习近平总书记曾说的“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他一直把责任感放在很重要的位置上,认为对于个人而言,有责任感意味着周围的同学和朋友的信任;对于社会而言,青年人有社会责任感,意味着发挥公民精神,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勇于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来改变社会上一些不太好的习惯,即“以我所学,服务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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