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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鑫教授解读资政院弹劾军机案的宪法原理

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19-03-11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凌月婷 黄俊宇 学生通讯员 龚武季3月9日上午,由我校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承办的名家讲坛暨洪范学术论坛在我校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的沈家本堂里举办此次讲座以资政院弹劾军机案的宪法学解读”为主题,由清华大学的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聂鑫担任主讲人,由我校陈景良教授主持本次讲座。参与讲座的还有我校的李栋教授武乾副教授陈会林副教授蒋楠楠老师严新宇老师以及华中科技大学的饶传平副教授、江汉大学的童旭老师




讲座伊始聂鑫教授以“资政院的由来”开篇,以时间为线索,借助“钦定宪法大纲与九年预备立宪”、“军机副署责任的提出”、“立法职权之争”、“自命为国会”“弹劾军机的导火索”等多个关键事件,为听众铺陈了清末资政院立宪派争取“国会”地位的斗争图卷。在介绍这些历史事件的同时鑫教授着重地讲解了这些史实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尤其是宪法知识。资政院是清末宪政思想潮流的产物,立宪派主张中国应该学习英国的国会制度,因此与封建皇权发生冲突,产生了诸多关于权力归属的斗争。聂鑫教授将“资政院弹劾军机案”这个清末宪法事件置于权力争夺的历史大背景之下,客观严谨地站在法学家的立场上对立宪派的行为做出评价,肯定他们推动宪政民主的历史贡献,批评他们脱离实际的理想主义,并深入解析了他们行为的法理基础

聂鑫教授表述完自己的学术观点后,陈景良教授主持开始了讲座第二个环节:与谈。出席讲座的嘉宾都对聂鑫教授提出的“法学的法律史”与“史学的法律史”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并进行深刻的思考,依次发表了自己富有独到性的见解。各位学者对“资政院弹劾军机案”及其延伸问题进行的探讨将论坛的气氛引向最高潮,到场的听众聚精会神地聆听嘉宾们的见解并进行思考。其中,李栋教授说到,他并不认同“史学的法律史就是通过史料得出总结,是一个从具体到一般的过程,法学法律史是观点先行,用一个普遍性的、现代化或西方资本主义反套中国历史过程的素材的观点,进行价值上的评价。”这一观点,他认为史学的法律史更多的是一种材料的,法学的法律史不需要研究,因为德国19世纪已经完成了这样一个工作,“近代的资政院以及后来的宪法问题、宏大的历史趋势,保守也好,进步也好,这些都是表面的,它的内容更值得关注。”

嘉宾与谈结束后,来自18级的博士研究生王小康就“如何评价立宪派略为激进的做法?”这一问题向聂鑫教授请教,聂鑫教授耐心地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讲座以陈景良教授的三点总结作为结尾。首先,他高度赞扬了聂鑫教授,希望在场的同学以聂教授为典范,努力学习;第二,他希望同学们能以史为鉴,积极推进法律史的发展,“少抱怨,多做事”;最后,他希望在场的同学们对学术研究拥有孩子般的热情,在短暂的人生中散发无尽的光辉。

小院清幽翠竹潇潇清茗微漾坐而论道。此次讲座在幽静和富有学术气息的沈家本堂里顺利开展,有利于为我校注入不同的思想潮流,加强法律文化研究中心的老师、同学们与外校专家学者的交流,不断促进我校法律文化的发展,形成良好的学术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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