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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普法学习会聚焦《监察法》

来源:校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018-05-16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孙世豪 摄影 徐志持)5月15日下午,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九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学校在文泉楼报告厅开展普法学习活动。法学院教授胡弘弘做了题为《从新时代宪法角度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普法讲座。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清祥,校党委副书记王文贵和总会计师王建鸿参加活动。参加学习活动的还有各学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及党政办公室主任、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各教工党支部书记。讲座由万清祥主持。

  

  

  

  

    普法讲座从三个层面展开:新时代宪法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出台和主要内容。胡弘弘首先从内容、程序和效力上论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宪法作为法之根本、国之根本,具有确权、赋权、控权和保权的功能,体现了国家的原则、立场和态度。”讲座详细解析了今年三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进行了重点规定,并确立了新的国家监察体制。

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谈到该法的出台,胡弘弘解读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如何产生、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以及监察范围和程序,并着重强调了其意义所在: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实现监察全覆盖,整合分散的反腐败力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胡弘弘在讲座中说:“党的十九大报告深刻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法制保障,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适应时代发展要求,提升自身规则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是这个时代中每个个体的必然选择。”

万清祥在总结讲话中表示,胡弘弘教授在短时间内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专业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主要内容,彰显了优秀的法学素养和扎实的理论功底。万清祥提出了三点要求:各级干部应增强党性认识,加强理论学习,及时更新知识,真正学懂、学通;切实发挥党支部在各方面建设的模范带头作用;抓好工作落实问题,做好教学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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