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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来“真”的 真实庭审进校园

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17-12-01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王港华 学生通讯员 谭娅娟 蘇穎妍)1130日下午,我校法学院志协与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在南湖校区文泰楼模拟法庭(一)合作举办的“真实庭审进校园”活动。

庭审开始前,法学院党委书记肖崇明致辞,指出庭审进校园是一种新的教学实践方式,并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庭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

主持人作了案情简介:案件起因于原告与被告武汉司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于2014328号签订《合伙份额认购协议》,约定由原告吴经纬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人民币五百万用于投资某公司在美国上市的主体公司,但被告未与原告签订合伙协议,未办理增加有限合伙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没有完成协议约定的对外投资而形成。此次庭审的出席人员有主审法官李志涛、书记虞尧、人民陪审员程传曜和郑昌义。全体人员起立,在严肃的气氛中法官入场,庭审正式开始。

在为时两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原告方与被告方律师在被告答辩、双方举证质证、双方互相辩论环节,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十分精彩。最后主审法官宣布由于双方证据不足以及双方的争议点无法取得有效的事实证据,暂时休庭,在进一步调查了解事实后再次开庭。

庭审结束,进入自由提问环节。主审法官李志涛走下审判台,与同学们进行互动。一位同学问到:案件中任务的信息涉及到个人隐私,那么这种法庭是否能够搬进校园呢?他表示,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没有对庭审进校园的禁止性规定。国家曾经倡导要将法庭搬到基层中去,搬到田间地头,深入到人民群众,这有利于纠纷的化解。庭审进法院是一种新的形式,不仅是在响应国家的号召,也是庭审进法庭的合理性和意义所在。

作为旁听者的一员,国贸1702的阿迪兰·艾买尔同学表示,这是她第一次参加真实庭审,这种庭审进校园的活动为她提供了除课堂之外的新的学习途径,在这个过程中她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法律工作者的严谨和法制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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