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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交流会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7-11-03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仁凤 王霜文)10月28日下午2:30,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主题会议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召开,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2016级、2017级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导师、任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及4名学生代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由2016级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班主任郭倍倍老师主持。

会议伊始,徐涤宇发表讲话,对卓越实验班创办一年以来所取得的初步成效表示祝贺。他强调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重在实验探索,鼓励实验班任课教师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地进行教学改革探索,积累教学经验。


主题发言环节分为卓越实验班任课教师发言,专业导师发言,学生代表发言和自由讨论四个部分。在2016级卓越实验班课堂教学方面,秦小建老师结合《宪法学》(含案例研习)的授课经历,指出宪法案例研习课程中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个人对课程改革的理解:不能因过度重视改革,而忽视基础性的知识,同时指出大二课程增加的情况导致学生学习压力骤增,也是课程改革中需要考虑和重视的问题。王复春老师、张正宇老师结合《刑法学》(含案例研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发表看法,指出刑法案例研习教学中存在学生过分关注案例疑点忽视案例分析基本模型,教学案例难以深入,学生负担过重而缺乏独立思考时间等现状,并对《刑法总论》、《刑法分论》以及案例研习的课程设置提出建议。夏昊晗老师指出在案例研习课程中,存在任课老师思想上未统一、案例研习教学模式持续性存在困难、学生缺乏独立思考时间等问题,并提出在课程设置上不能忽略做“减法”。行政法学丁丽红老师指出在教学过程中需重视系统性,对于德国教学中的先进方法应积极学习,同时对卓越实验班同学们努力认真的学习精神提出表扬。


专业导师发言环节,黄泽敏老师提出“从基础到深入,从理论到案例”的教学规律,并建议在课程安排方面,应重视每个学科固定的知识体系,使课程安排体系化。曾韬老师认为在减负问题上,不只是在课程内容上减轻压力,还需减小教学期待。韩桂君老师对教学模板的分享学习与老师的自我提高发表了看法。陈虹老师、程芳老师、何鹏老师分别就学生全生命周期评估,信息素养提升,教师学术交流互动多元化等方面发表看法。张忠民老师作为2017级专业导师,提出了卓越实验班定位,人才培养要求的部分疑点,并就“减负”问题发表 了个人看法。查云飞老师从法学教育大背景下分析了案例教学的必要性,对卓越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等提出建设性建议。


在学生代表发言环节,卓越实验班陈筱悦等四位同学对老师们提出的案例教学、课程设计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同时针对学习中的学习压力、心态问题、导师沟通等问题发表看法。郭倍倍老师对参会老师们提出的批评与意见表示感谢,他指出卓法班是一个多点触发机制,并表示在众多老师的投入下,他对卓法班的发展前途充满信心。

最后,徐涤宇指出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的教学探索过程应重视法学教育的本质,重视基础。他表示学院对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建设给予充分支持,同时希望各位老师打开视野,积极学习先进经验,不惧挫折,共同努力探索新形式教学。


编辑:吴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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