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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通过结项验收

来源:新闻网发布时间:2017-05-28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郭倩 张建林)5月27日,我校2013年入选的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014-2016年)资助项目(IRT13102)结项评审会议在我校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二楼会议室进行。会议由我校吴汉东教授、方世荣教授分别主持。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国家高端智库理事会总理事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尹汉宁;中国高校校办产业协会监事长、总参战略协会、华中科技大学非传统安全中心主任、湖北省社科联会副会长、武汉市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勇;国务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晓林;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检察理论专家谢鹏程;中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云良等五位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参加此次评审。尹汉宁教授任专家评审组组长。



我校副校长、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姚莉教授致辞,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执行人徐汉明教授汇报项目实施情况。

徐汉明教授说,三年来创新团队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关于“团队发展与平台建设”“创新能力与社会贡献”“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团队文化与管理运行”的目标任务,在团队发展与平台建设上着力,在创新能力上挖潜,在社会贡献上聚焦,在科教结合和人才培养上发力,在团队创新文化建设上突破,在管理上规范运行,圆满完成了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的各项既定目标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做法是:在高层次人才汇聚、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方面“注重高点定位”,坚持以人才为根本,以学科为基础,以科研作支撑,努力建设一流创新团队。在谋篇布局和课题调查研究方面“注重统筹规划”,按照“问题导向、紧贴地气、协同创新、引领前沿”的思路,着眼于助推“法治中国”建设重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通过“中长期课题指南”引领科研工作。在分析对象和问题意识方面“注重问题导向”,瞄准国家与社会的需求,以研究重大法治问题、破解重大法治难题为导向,生产法治智识产品,服务法治发展,做到重点问题研究“求深”、热点问题研究“求快”、难点问题研究“求效”。在科研教学资源方面“注重协同创新”,创新团队的建设、平台的搭建、机制的构建等都是根据学科、院系与实务资源深度“破垒融合”的理念,探索整合经法管优势学科、院系、校校与实务机关的科研教学资源,着力构建“多方协同、专兼一体、内外整合、整体统筹”的新型科研教学模式。在教学科研需要和保障方面“注重‘保姆式’服务”,“保姆式”服务的要义是:围绕“教学科研人员是第一生产力”、“精品教材是第一科研成果”、“精品课程是综合评定教师教育能力的第一标准”,按照教学科研需要,高质高效配备教学科研秘书,落实好科研保障任务。

评审组专家听取汇报后分别发表了评审意见。评审组组长尹汉宁教授作评审总结。他说,“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自(2013年11月)获批以来,严格按照教育部精神,及科技司(2013年11月号批复)要求,按照“高起点、跨学科、重协同、建机制”的思路,在团队发展与平台建设、创新能力与社会贡献、科教结合支撑人才培养、团队文化与管理运行等方面进行了创造性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成为高校教育体制机制、科研教学、法治卓越人才培养、社会咨询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不可多得的典型。

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团队自组建以来认真贯彻中央、教育部有关创新发展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探索,开创了“社会治理法学”学科及其人才培养新模式;构建了学科破垒深度融合、理论与实务结合、国内与国际结合的开放融通、合作共享的新机制;搭建了多方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的新型学术平台。专家验收组认为,该团队达到了教育部的要求,评议为优秀团队,并认为该团队的一些创新经验值得推广。

副校长邹进文,校党委宣传部、科研部、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评审会议。

  

  

 

编辑: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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