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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行政法学名师探讨行政法学发展

来源:法学院发布时间:2014-04-15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崔琳娜 苏恒瑶  宋娇娇 范希)412日晚,全面深化改革与公法学发展学术研讨会系列讲座第六讲在文泓楼报告厅举行,我国行政法学界的六位知名学者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大学杨海坤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叶必丰教授,携手西南政法大学王学辉教授、东南大学周佑勇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石佑启教授齐聚一堂发表演说,共同探讨全面深化改革与行政法学发展。我校法学院院长方世荣教授主持了此次讲座。

 

 

姜明安教授首先谈到有关公共治理问题的行政法的发展。在社会治理向新兴公共治理转型的社会背景之下,促使传统行政法向新行政法转型尤为必要。与传统行政法相比,新行政法在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调整对象、行政功能等方面都发生了转变。我们既要研究传统行政法,也要研究新行政法。

 

杨海坤教授重点阐述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他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与中国梦息息相关,实现这个目标首先要提高国家实力。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实现能力现代化要与党的建设理论、我国的民主制度联系起来,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叶必丰教授多年来从事有关行政法区域合作的法律依据的研究,对区域合作的法律依据有许多独到的见解。他系统分析了区域合作的各种特点,提出区域合作要有组织法、行为法等法律上的依据。

 

王学辉教授指出,中国的行政法学过去学习西方的东西较多,还缺乏自己的特色。他认为,中国与西方在政治背景、经济基础、传统文化方面有着显著的区别,未来中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应该形成自己的特色。

 

周佑勇教授则是从政府改革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角度解读行政法的改革方向。他分析了政府、社会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认为行政法的改革应该涉及多个方面。

 

石佑启教授对改革的法治化进行了深度的剖析。他提出,改革的本质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势必会面临诸多阻碍,因此改革也要关进制度的笼子。行政体制的改革必须要坚持法治,克服人治的影响,与市场体制相适应。实现行政体制改革的法治化要有法治思维,要维护改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立法和改革要积极互动。

 

 

 

 

六位教授独特的视角,深刻的解读引得现场阵阵掌声。在气氛热烈的互动环节,六位教授与现场师生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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