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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发展中心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

来源: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14-03-06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鹏辉) 3月1日,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第三次暨2014年第一次学术委员会会议在中心—研究院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了中心—研究院主任兼院长徐汉明教授就《关于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情况及三年规划(2014-2016)》所作的说明、校长助理姚莉教授就《关于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2014—2016年度重点课题指南》所作的说明在汉的学术委员参加了会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徐敦楷也应邀出席了会议,吴汉东教授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徐汉明教授首先解读了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意义,他认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目标要求,着力在团队建设与发展、创新能力与社会贡献、科教结合与人才培养、平台建设与管理运行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我们面临诸多挑战和困难。因此,亟需加快制定科学明确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明确创新团队的性质宗旨、发展目标,确定创新团队发展的重点及运行模式,加快推进交叉学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卓越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和建立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业绩目标,强化保障措施,建立健全实施机制等。其次,徐汉明教授对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起草过程作了简要说明。他指出,初稿形成后杨灿明、吴汉东、齐文远、姚莉、方世荣等教授就规划提出重要修改意见。今年元月15日,吴汉东,校长助理、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学科带头人姚莉等组织对规划进行了审查。起草组又对规划做了修改,并于元月22日将规划连同课题指南、简介一并交由顾问、学术委员以及创新团队67名专家征求意见。共收集反馈意见23条,其中涉及性质宗旨的1条;涉及研究方向13条;涉及业绩目标1条;涉及人才培养1条;涉及奖励事项1条。起草组逐条研究,对合理的部分做了吸收修改,八易其稿,形成今天的建议稿,提交学术委员会审议。最后,徐汉明教授分别从性质宗旨、发展目标、研究方向、研究计划与投资预算、运行模式、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业绩目标、保障措施等八个方面阐述了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的结构内容. 

姚莉教授对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2014—2016年度重点课题指南,分别从指导思想、研究目标、研究方向、重点课题和课题管理等方面作了详细介绍。

学术委员们对《关于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发展计划申报情况及三年规划(2014-2016)》、《关于教育部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2014—2016年度重点课题指南》作了通过决议,并就中心—研究院去年工作和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认为,在徐汉明的正确领导和积极推动下,经过中心—研究院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中心—研究院团结一心、勤恳工作、密切配合,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吴汉东教授指出,中心—研究院始终坚持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研究方法和范式的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服务大局。他强调,过去一年,中心—研究院有三件大事:一是依托中心—研究院平台,所申报的“社会治理法治建设创新团队”获教育部批准;二是中心—研究院徐汉明教授受邀参加“法治中国”调研;三是社会治理法治学科建设的创设和获批。他称赞,中心—研究院已经由“试验田”迅速成长为“标志杆”,非常值得校内外相关科研院所学习和借鉴。校党委副书记齐文远教授对中心—研究院运转以来所取得的成就表示祝贺,对新一年的工作计划表示肯定,希望中心—研究院再接再厉,深入研究,多出成果。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长徐敦楷表示,很高兴看到中心—研究院取得的如此成就,愿中心—研究院着眼长远,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并承诺教育发展基金会会尽最大努力,为中心—研究院未来发展提供科研支持和保障。同时,大家也纷纷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以资参考。新的一年里,中心主任兼院长徐汉明教授表示,中心—研究院将更加勇于探索,不断提高学科建设的战略性、前瞻性、长远性,积极回应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前沿问题,充分利用现有科研资源,挖掘潜力,扩大宣传,树立中心—研究院的学术品牌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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