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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平教授论道民事诉讼中的政治考量

来源:校报学通社发布时间:2013-11-05 字体: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袁婷  学生通讯员 李娜)当法律的教条遇上政治的皮鞭,我们在法治的路上能走多远?10月28日晚,法学院献礼校庆65周年系列讲座最后一讲在文泓楼一楼报告厅举行,主讲人为清华大学张卫平教授。讲座由法学院蔡虹教授主持。

 

    张卫平教授表示,在中国的现实状况中,法学研究以往的重点在于《民事诉讼法》的法律解释以及对具体法律概念的分析,多站在经济伦理心理社会学层面,是从法律理性的角度而非实际应用的角度看问题,缺乏对事实的研究,因此存在一个明显的不足——未从政治的角度考量。

 

    据此,张卫平教授提出目前民法面临的“三大难”——起诉难、再审难、执行难。起诉难,表现在有政治压力下法律效力的失衡。从三鹿曝光的延迟,到广电起诉的驳回,再到吴桂贤事件,他表示原本已生效的判决不应推翻,但基于意识形态问题,总有无效申诉的出现,并提到我国的信访制度,它有利于权力的运作巩固维持,一旦纳入法律的范围,便毫无意义。再审难,表现在法律尚未集合贯彻。我国目前已形成800多条法规,7000多个地方法理,21000多个法律条约。但是宪法还是典型的“睡美人”,各种法律尚未完全集合,再审存在一定的困难。执行难,表现在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对此他提出两个问题——在法律实施中为何政治如此重要?为何政策能与法律对抗?由此引出中国社会的一大问题:泛政治化及其引发的泛权力化,并比较了政治解决与法律解决的不同在于前者是先有结果后有过程。

 

    张卫平教授以开普敦断桥为例,指出开普敦市中心的断桥向世界昭示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张卫平表示,我国高速发展的GDP同时是许多老百姓的巨大牺牲,表达了对中国社会法制欠缺的焦虑。他提出“法律应当服务大局”的观点存在偏差,法律与政治不应是对立的双方,法律规定本身为大局,没有超越法律之外的大局,因此所有的政治考量都应在法律之中。“法律最大的架子在于它能通过程序吸收不满,完整的法律制度能提升我们的道德伦理传统,这是政治维稳的重要因素。”

 

    在学生提问环节中,针对“三个至上”孰轻孰重的问题,张卫平教授表示三者并不冲突,法律能充分反映党和人民的利益。他对我国司法责任不明确表明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应当适当的“去行政化”,坚持法官责任制、坚持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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