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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论坛聚焦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

来源:发布时间:2013-10-15 字体:

    10月1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65周年学术校庆校长论坛在校举行。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大学书记校长聚集一堂,围绕“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展开热烈讨论。我校党委书记张中华出席并致欢迎辞。副校长杨灿明主持论坛。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院长、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委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副主任顾海良,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韩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中央财经大学党委书记胡树祥、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张国林、西南财经大学校长张宗益、甘肃政法学院校长梁亚民、东北财经大学副校长武献华、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林燕萍、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姚玲珍等分别在论坛上做了主题发言。

    张中华在欢迎辞中指出,人才培养是大学的中心任务。如何结合中国国情,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提升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水平,越来越成为我国当代高等教育理论和实践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发展的难题。本次校长论坛的召开,就是希望通过集思广益的方式,为破解这一发展难题提供对策和建议,对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和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做出一定得理论贡献。

    顾海良以“高等教育的现代化:科学理念与实践进程”为题作报告。他在发言中指出,现代大学制度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怎么把它放在教育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二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存在程序性和多样性。现代大学教育制度建设,既面临着内涵发展的艰巨任务,又面临着增量还需要增加的前提下结构优化问题。面对这样的情况,需要考虑教育现代化的实现问题。他表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高等教育方面应从十六个基本指标和方向考量: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高等教育生均经费投入及生均经费指数、高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高等教育生师比、高等教育课程设置科学性、前沿性和系统性、高等教育管理的现代化和专业化水平、高等教育的公平程度、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程度、高等教育的信息化程度、高等教育的社会贡献率、高等教育办学的社会参与度、高等教育的社会评价体系、高等教育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每万人口高等教育在学人数、大学制度建设、高等教育观念和办学理念。

    “大学是由学科、学术、学者、学生构成的社会组织。”韩进在论坛主题发言中表示,实现大学人才培养功能的重要前提之一,就是探索构建一个特色鲜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现代大学制度。结合武汉大学实际,韩进认为,大学在制度设计上首先要厘清党委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的职责权限,规范其实现方式,健全权责明确的教育管理制度。大学管理者唯有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科学涵义、时代特征和内在规定性,以理性和务实态度,坚定不移地走历史新起点上大学治理结构的优化之道,才能在实现大学梦、教育梦的同时,有力地助推“中国梦”的实现。

    吴汉东在“意蕴与追求: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中的大学之治”的主题发言中指出,我国当前所要构建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所要践行的“大学自治”,在价值取向、发展理念、制度设计上,应当体现法律之治、民主之治、科学之治的意蕴与追求。法治之治,是大学应当在法律的界限范围内实现自治,真正做到依法治校。民主之治,即大学应当大力构建多种权力主体参与的民主管理体制,并以此实现有效的民主管理。科学之治,是指大学自治的实施,应当以实现科学之治为目标和方向。法律之治是实行大学自治的重要前提,民主之治是实现大学自治的实现形式,科学之治则是大学自治的理想结果,三者一为前提、一为形式、一为结果,共同构成了大学自治的逻辑内涵。所有高校都必须为之作出努力,争取不断进步。

    黄进谈了对现代大学制度的三点思考。他强调,在大学现代化内涵中,最根本、最紧要、最核心是大学制度的现代化。首先,现代大学的国家管理体制方面,要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大学自主办学的管理体制,政府对大学进行科学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大学则应当科学办学、民主办学、依法办学。其次,现代大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基础上,强调依法治校、职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进一步优化大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共治模式,除了发挥党委和校长的作用,还要发挥大学的各类主体和大学利益相关者的作用。最后,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就是建设先进的大学文化,要把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要和大学文化的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

    胡树祥在发言中表示,现代大学制度的建设应该包括大学组织制度和组织机构的建设。创新组织机构设置是国际一流大学建设的共同特征,要从创新大学组织机构入手,推进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他认为,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一是要紧密结合学校自身的使命和奋斗目标。在产学研一体化发展及其组织机构设置中,要始终以大学的使命为轴心,把教育、科研和社会服务三者有机的结合起来,把理论和实践有机的结合起来,在推进大学内涵发展、特色强校中发挥协同聚合效应;二是要因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大学必须坚持承担应有的公共职能和社会责任,要有相应的组织机构支撑;通过科学管理和完善规章制度,增强教师获取科研资源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提高科研组织效率水平。

    张国林在“大学自主自律自强都需要章法”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三个关键点:一是对“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中国特色”需要具体理解;二是现代大学制度与现代政府制度密切相关;三是现代大学制度主要是大学的制度,高校内部治理结构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是要配置好大学内部的各种权力资源。他还从章程上提出了几点思考:处理好“特色”与“一般”的关系。校长职业化需要注意学校行政关系中人员与职能难以分清的关系。可以“职业化”,但一定不能“行政化”。另外,大学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基本合一,议行合一在章程上也很难分清;以及集体领导与具体分工负责的问题。

    张宗益重点阐述了大学治理结构改革的价值诉求与实践探索。他认为,要建设高素质研究型大学,关键在于学术组织的作用和完善。在学院层面,明确教授委员会参与学院学术事务决策、监督等方面的权利;加强基层学术组织建设,切实拓宽教授参与学术事务的实现路径,增强学术管理的民主性并提供制度保障。他还表示,大学发展遭遇的最大问题可能来源于大学内部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僵化体制和“计划”惯性,这是大学难以有效适应社会需求以及学术创新乏力的主要原因,其自身的调适与创新能力会成为这所大学的决定性力量。

    林燕萍以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为视角,结合华东政法大学的实践,探讨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路径。她强调,在对高校加强民主管理的路径选择上,首先需要注意正确处理党委领导权力、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其次,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最后,营造校园民主氛围。高校在选择具体的路径时,应遵循高等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体现出大学的学术性、自治性和社会性特征,还应该充分考虑到本校的历史文化传统、办学规模、民主政治氛围等因素,因地制宜、稳步推进。

    梁亚民针对大学与政府的关系不顺畅、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不合理、大学和社会关系不协调三个问题,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应该从以下七个方面着手: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加强和健全大学的民主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大学章程、科学合理设置大学组织结构、健全和完善学校投入机制、建立和完善大学评价制度。

    武献华在发言中提出,大学章程的建设,是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提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的制度保证。大学章程的制定,必须处理好四个关系,即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学校与院系两级管理的关系,党的领导与民主管理的关系。大学章程的问题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大学章程概念界定问题,二是制定主体问题,三是法律地位不明,四是制定依据模糊,五是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王瀚指出,在制定大学章程时,必须在大学校长的选任上进行创新。另外,考虑校内与外部的关系的规范和处理,通过合理的制度保障人才的培育、科研的创造以及社会的服务注入更多的活力,保证发展质量,提升自身发展。另外,现代大学办学还要考虑应有的财政制度。此外,他还提出大学要解决自己人才储备不足;要保证学术自由,培养学术领军人才;内部治理机制要服务于教授、服务于学生。

    姚玲珍介绍了上海财经大学“四位一体”院系治理结构的实践与探索经验。上海财经大学在学校内部的学院一级,建立由行政班子、党组织、教授委员会、二级教代会构成的既分工明确又相互合作、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不但加强了党的领导并把院长解放出来,加强院系民主管理,还促进院系学科发展,推进院系队伍建设。

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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