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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志愿者:手捧书卷,肩挑道义

来源:汉网发布时间:2011-08-14 字体: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网址:http://roll.sohu.com/20110813/n316241616.shtml

    汉网——武汉晚报讯(记者 翁晓波 通讯员 周苏展) 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这样一群特殊的学生:他们除了正常的上课、生活,还利用自己的专业所学,免费帮贫困人群打官司。昨日,记者采访了这帮“肩挑道义”的大学生们。

  大学生兼做“代理律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成立于2000年,该院副教授韩桂君老师目前是该中心的副主任。她介绍,中心成立的初衷,一是利用老师、学生们所学的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二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实战的平台。

  中心每年招聘一次志愿者。每年大约250多个学生报名,最后留下的,只有30个左右。招聘要经过笔试、面试等多个环节,法学院的学生能到这里来,是一种荣誉。

  学校给志愿者们的工作做了定位:利用所学以化解矛盾为主,如果需要,可以为当事人代理案件。不过,代理的对象必须为贫困人群,因为他们花不起钱请律师。

  大学生还没有拿到律师资格证,可以代理案件吗?韩桂君说,根据规定,法律援助中心的志愿者们可以代理一般的民事等案件。

  每年代理的案件近10件

  韩桂君介绍,这些年来,法律援助中心每年接待和服务的人平均为360到390人之间,相当于每天接待一人。其中,每年免费代理的案件近10件。

  2010年上半年,一位下肢截肢的人找到中心,他介绍,自己在武汉一家工厂打工,不小心造成右腿残疾,只能截肢。出院时根据医生的嘱咐,假肢必须每年更换一次,总次数在20次。出院后,该厂的老板却不愿意了,他拿出相关条文说,根据地方规定,假肢可以5年更换一次,20年只需要更换4次。打工者不服,但又无钱请律师,只好到学校找大学生们帮忙。

  接到投诉后,中心马上召开会议,讨论此事,最后一致拍板决定代理。为了解情况,志愿者们多次找到该厂老板及其他工友,搜集证据等开庭材料。并在学校开展“模拟法庭”,模拟此案庭审过程。

  经过一系列准备,学生们将老板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由老板出资给打工者更换假肢10到12次。

  韩桂君总结说,这个案件非常典型,在医嘱和国家相关规定冲突的情况下,作为代理人就必须说服法官,以事实为基础,以人性为评判标准。

  另外一件案件也让学生们受益匪浅:去年,一个没有木工证的木工来到武汉打工,由于手艺不过关,一开始老板就想辞退他。没想到,上班才几天,木工的手指就被切断了。

  出院后,木工找老板要伤残补助,被拒绝。老板还威胁他:你要是敢再来,我就打死你。无奈,木工只好找到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在老师的支持下,学生们又行动起来,他们先到工厂取了证,然后在学校约谈该老板,提出一个工伤赔偿方案。学生们正义凛然的态度让老板退缩了,最后同意赔偿1.8万元。

  服务对象形形色色

  除了学习专业的东西,志愿者们对社会的认知也比一般的学生深。

  韩桂君说,来这里咨询的人群可谓形形色色,他们有时候咨询的根本不是法律问题。

  在一次校外的法律咨询活动中,一位外表邋遢的男子找到志愿者,倾诉老婆不喜欢自己。志愿者了解情况后哭笑不得:原来这位男子的老婆工作较好,而男子从不注意形象,导致夫妻关系不好。志愿者们只好建议男子:以后多注意外表。

  对于这些,中心学生负责人陈文伟笑称: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对志愿者们来说,也是一种挑战和学习。

  陈文伟介绍,其实作为学习法律的大学生,对于一般的法律流程大家都知道,就是缺乏实际操作能力。

  既服务社会也锻炼自己

  在该法律援助中心,学生们不但充实了自己,服务了社会,也直接锻炼了自己。

  韩桂君统计了一个数据,在该中心干过的学生里,司法考试通过率高达70%,而一般的学生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只有10%左右。这些学生如果要考研,考中比率基本为100%。韩桂君说,因为在中心里,大家学到的不光是法律条文,而是真实的案例分析,对学生的口头表达、逻辑思维能力都有很好的锻炼。

  作为法律援助中心的“当家人”,韩桂君这几年来一直把中心的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虽然要额外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但只要看到办公室挂满的锦旗,想到学生们能真正学到东西,我就觉得值得。”这位慈眉善目的女教师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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