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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敦楷书记为全校领导干部讲授廉政党课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1-07-01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金川)6月24日下午,在中原楼七楼会议室校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为全校副处级以上干部讲授廉政党课,专题解读了2011年4月初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实施办法》)。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志光主持会议。

 

    徐敦楷书记首先分析论述了我国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实现历史性跨越,高等教育在学总数达2900多万人,高等教育规模跃居世界第一。与此同时,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与挑战,高校腐败案件曾上升趋势,反腐败工作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近五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占全国教育系统案件数的比例约为1/4,严重制约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健康有序发展,亟待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亟需强化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徐敦楷深入分析了武汉高校腐败案的典型特点及多发原因,提出了四点解决思路。指出,近年来,武汉成为高校腐败案件高发区,先后爆发了十余起影响全国的大案要案。武汉高校腐败案呈现出三个特点:其一,80%腐败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其二,基建、采购和招生是三大“病灶”;其三,高校腐败出现窝案现象。武汉高校分布集中且发展迅速、部分高校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高校监督机制不甚完善及执行力不足均是造成武汉高校腐败案件多发的主客观原因。针对如何进一步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徐书记指出:一是要加强勤政廉政的宣传教育,注重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二是要提升廉政制度科学化水平,强化廉政制度的执行力。三是要重视纪检监察机构的建设,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四是要坚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推进党务校务院务公开。

 

    徐敦楷重点对《<廉政准则>实施办法》作了深入分析和诠释,阐述了《<廉政准则>实施办法》颁布的重大意义与重要功能,详述了“8个方面、52个不准”所对应的惩处规定。明确指出,《<廉政准则>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了《廉政准则》的相关要求,内容更加全面,要求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监督更加有力,既彰显了党中央依靠制度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也体现了我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实施办法》的颁布,为惩戒违规行为提供了明确依据,使《廉政准则》更有刚性,增强了《廉政准则》的操作性,切实提高了《廉政准则》的执行力。

 

    廉政党课讲授结束后,全体与会人员观看了《教育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教育片》、《反腐倡廉教育片——暴风雨中的忏悔》等两部警示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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