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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法学习会(实况录像)

来源:发布时间:2011-06-14 字体:

    2011年6月7日下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原楼七楼会议室座无虚席。研究生院副院长、法理专业博士生导师张德淼教授作为主讲人,为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讲授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与意义。陈小君副校长主持了本场讲座,校党委书记徐敦楷教授、副书记齐文远教授、副校长刘可风教授,以及全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和党委书记等一百余人出席了讲座。
    在陈小君副校长作了简要介绍后,张德淼教授开始讲授。他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背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与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意义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张教授认为,中国当前的社会转型与司法改革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直接社会背景;而新中国六十年法制实践的经验与教训以及如何回应西方法律霸权话语的挑战,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的重要历史背景。他还着重从当前中国法治发展的主要线索出发,进一步探讨了法治理念提出的现实背景,包括中国社会的日益法制化、法律职业者的日益专业化、法律资源配置和法治发展水平的非均衡化、司法公正原则的法定化、政府各项法制改革措施的人性化、民众权利意识苏醒和维权显性化、维稳形势的突显化等几个方面。
    接着,张德淼教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概念、本质与特征进行了全新的解释,他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是其广泛而彻底的人民性。人民性既是当代中国法律的本质,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社会主义法治与法治理念如果不能体现人民性,就会背离其根本。在此基础上,他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特征概括为三对基本范畴:鲜明的政治性与时代性,系统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充分的开放性和应然性,并对这些特征作了简要的分析。
    在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解读的过程中,张教授用当下发生的一系列鲜活案例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和党的领导的内涵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和系统的解读。并对如何理解中央提出的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等问题,结合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实践,作了生动形象、饶有趣味的解释。
    最后,在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时代意义的阐述中,张教授认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对今后我国法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法治文化的传承与法律意识的提高也具有理论指导意义;而且,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当代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和谐发展也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讲座历时约一个半小时。陈小君副校长在总结中对本场讲座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她认为张德淼教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讲解精炼独到,所提出的理论观点和法理解读对我们进一步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重要的启发价值。讲座在全体与会领导干部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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