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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际恶意”原则 谈新闻自由保护

来源:文澜新闻网发布时间:2011-05-19 字体:

    新闻网讯(记者 姚米娜)5月19日晚7时,主题为“实际恶意原则的发展及其思想意义”的讲座在文波109教室举行。本次讲座主讲人为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单波教授,来自我校新闻专业的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单波教授从1964年《纽约时报》刊登的沙利文案讲起,指出了社会存在的渴望自由而又逃避自由的矛盾现象,从而提出了“新闻传播为什么不自由”和“新闻传播如何自由”这两个问题。

 

    单老师通过对“实际恶意”原则的重点分析讲解了新闻自由的意义与限度。“实际恶意”原则的起点是挑战政府享有的限制并处罚言论的权力;它的思想基点是对公共问题的辩论应该是不受约束的、强健的和完全开放的。随后单老师介绍了“实际恶意”原则的发展,从“公共官员”到“公众人物”,从诽谤到隐私,从“公众人物”到“公共利益”的扩展,以及对“实际恶意”原则的适用范围和“实际恶意”本身的进一步确认,这许多方面都体现了“实际恶意”原则的发展。

 

    “实际恶意”原则对保障新闻自由具有巨大贡献,但不可否认的是“实际恶意”原则也具有其缺失与不足,它所具有的脆弱和局限性决定了其可能无法提供对新闻自由的保护。

 

    单波教授指出:“在名誉权和表达权间权衡时,‘实际恶意’原则给予表达自由以明确的优先地位。但媒体在维护新闻自由的同时,也应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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