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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实验教学工作会

来源:经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发布时间:2010-11-12 字体:

    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锋)  119日下午,我校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会召开,两个中心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各实验教学区负责人、教务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就两个中心建设中的问题及如何迎接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验收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会议由杨灿明副校长主持。

    会上,经济管理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熊胜绪主任和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王均平主任分别介绍了参加在北京举办的“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成果展示交流会”的情况。教务部长刘茂林做了主题发言,发言中,刘茂林总结了我校经济管理和法学实验教学两个中心在理念的凝聚、资源的整合、教学管理和制度建设上取得的成绩;指出了两个中心在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实验教学经费的使用、中心与各教学区或学院的关系、教师、学生及管理人员对实验教学认识上存在的问题;从实验教学的定位、实验教学管理制度的完善、实验课程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建设、实验室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中心标志性成果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随后,杨灿明副校长就两个中心在今后的建设与发展中应注意的五个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正确处理迎接教育部验收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系问题。杨灿明指出,迎接教育部验收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通过验收加强实验室建设,以实验教学来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让学生从实验教学中受益。

    第二,做到三个“真正”。即,编写“真正”的实验教材、上“真正”的实验课、建好“真正”的实验室。特别强调,必须要正确处理好理论课与实验课的关系:从教材建设来说,理论课教材好比是“小说”,而实验课教材好比是“剧本”,是占同样重要地位的;从教学来说,理论课教学教师是演员,学生是观众而实验课教学,教师应当是导演,学生是演员;过去,实验室更多的是象库房,而今后则应把它变成造就人才的车间。

    第三,重视实验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可以通过 “虚拟教研室”或“教学团队”等形式组织实验教学队伍。针对目前教师从事实验教学的积极性普遍不高的现实情况,各中心一定要在实验教学上投入足量的经费,让教师在教材编写、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的编写等方面得到应有的补偿;另一方面要争取学校的政策支持,让那些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能有一个好的职业发展预期。

    第四,中心要关注三个“反应”。一是学生的反应,要重视学生对实验教学的诉求,重视学生上实验课的反馈信息。二是学院的反应。中心应重视各学院对中心的反馈意见,做好服务工作,中心服务于学院,学院要顾全大局。三是社会的反应。中心应该是开放的,要服务于社会,在社会上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第五,关于经费的使用。两个中心要用好教育部下拨的和学校配套的建设经费,只要经费使用得当,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发挥了显著作用,今后实验室的建设学校是会进一步给予大力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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