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会议发纪念品属违纪行为
来源:长江日报发布时间:201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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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朱建华 通讯员周苏展) 昨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领导干部“禁令”公布,明确校内会议发放纪念品和有价凭证属违纪行为。
该校日前制定8项“禁令”。其中明确,校内各种会议如使用预算内资金对内发放纪念品和有价凭证,财务部门不予报销,且开支由会议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此外,该校还对领导干部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做出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违反者将视违纪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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