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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参保住院及报销的注意事项

来源:校医院发布时间:2010-06-17 字体:

   

    问:如在定点医院住院,不能使用有效身份证进行大学生医保程序结算怎么办?

    答:请及时到该院医保办核实身份证信息,不要采用现金结算;如果学生已经缴纳参保费,定点医院查不到身份证注册信息,请务必带上身份证及时返回学校医保办核实参保信息,由学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凭税务局收据和学校注册信息到武汉市医保中心为学生开通注册信息后再结账。

    问:自2010年6月1日起大学生住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答:(1)住院就诊医院: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

    (2)武汉市非定点医院中有部分科室属于定点科室。具体如下:协和医院心外科、肿瘤科是定点专科,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心外科、肿瘤科、眼科是定点专科。

    (3)转武汉市非定点医院(同济医院、协和医院、省人民医院),需经校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到东湖高新医保处办理转诊手续。武汉大学口腔医院住院不属于报销范围。

    (4)转市外医院就医,则由学生申请,医保办审核,报武汉市医保中心批准。

    (5)假期和实习期间因病住院,在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实习地所属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报东湖高新医保处审批;如赴外省就医需报武汉市医保中心审批。准备好报销所需材料。

问:大学生在本市定点医院住院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答:(1)在定点医院住院的有效凭据是本人身份证。住院费可分为两部分:医保承担部分、个人承担部分(含商保可赔付部分)。以身份证登记住院、结算,只需交纳个人支付部分(含商保可赔付部分)。

    (2)定点医院住院后90日内将住院材料交大学生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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