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世荣教授团队受托完成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首批)第三方评估工作

时间:10-13来源:法学院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曾小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委依法治省办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湖北省司法厅以专项委托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院教授方世荣负责组织开展“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活动”。

7月中旬,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第三方评估第一阶段的书面材料评查工作在湖北省司法厅进行。法学院方世荣教授、黎江虹教授、胡弘弘教授、丁丽红副教授以及学院多名硕、博士研究生参与了评查。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项目评分表》设定的100项三级指标,共评审了全省71套申报单位的材料,最终确定武汉市人民政府、襄阳市人民政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5个综合示范创建单位以及宜昌市创新流域水生态综合执法改革、荆州市深化“一网通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15项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入围第二阶段的实地核查。

8月23日至31日,方世荣教授任总负责人,组织我校和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的一批法学专家分五个核查小组,由黎江虹教授、胡弘弘教授、李牧教授(武汉理工大学)、林莉红教授(武汉大学)为组长,徐银华副教授、丁丽红副教授、谭冰霖副教授、肖登辉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梁君瑜副研究员(武汉大学)为副组长率多名法学院硕、博士研究生赴全省各地对已入围的30个创建单位或项目点开展了实地核查。各小组运用访谈座谈、实地走访、材料核查、案卷评查、突击检查和暗访等方式,实地考察了法治政府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并撰写完成了《第一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地核查报告》呈交省司法厅。以第三方评估结果为重要依据,湖北省司法厅最终确定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的名单并于9月底向社会公示。其中,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综合项目的地区(单位)为:武汉市、武汉市江汉区、襄阳市、宜昌市伍家岗区、江陵县、鄂州市、孝感市孝南区、黄冈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项项目为:武汉市(数字赋能城管执法“三项制度”)、老河口市(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两快两全”建设)、宜昌市(创新流域水生态综合执法改革)、荆州市(深化“一网通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咸宁市(打造“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便民超市)、随州市(打造政务服务“总客服”)、恩施州(构建农民工工资支付“1234”工作体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优化住建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省应急管理厅(法治引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省审计厅(全面推行依法审计与审慎容错机制)。

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的重要抓手,对全省各地区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具有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据悉,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在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领导下,每两年开展一次,由省委依法治省办组织实施和推动落实。该活动首次开展即专门委托法学院方世荣教授组建团队承担,是对学院行政法学专业实力、社会服务能力和信誉的高度认可。团队全体师生认真工作,高效圆满地完成了第三方评估工作任务,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龚举文,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正军等领导特别表达了致谢,赞扬此次第三方评估高度展现了“敬业的精神、扎实的作风、严谨的治学”。


审核人:肖志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