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李萌 杨雅淳)12月17日上午,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学术研讨会在文泓楼一楼报告厅举行,本次会议由湖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湖北省法学会胡兴儒副会长、湖北省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李静堂、余能斌教授、武汉市人民检察院穆书芹副检察长、华中农业大学李长健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涤宇教授、副院长陈柏峰教授、温世扬教授、麻昌华教授以及来自全国各高校的教师学生代表出席本次会议。
开幕式单元由法学院麻昌华教授主持。会议伊始,副会长胡兴儒、李静堂教授,余能斌教授,法学院陈柏峰副院长、温世扬教授先后致辞。胡兴儒副会长对于各位同仁们一年的辛苦努力给予了高度评价,李静堂教授在致辞中向青年民法学者发出呼吁,要不忘初心,在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继续做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余能斌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希冀,希望各位民法学者要从人民的角度提炼民法的内涵、要用科学的语言来解释民法,使其真正做到保护人民财产、维护人民利益。法学院陈柏峰副院长代表我校对各位领导和嘉宾的到来表示欢迎并介绍了我校法学发展的历史与变革。温世扬教授在报告中肯定了2017年取得的成就,并对 2018年的工作提出方向指引。
开幕式结束后,全体人员在文治楼前合影留念。
第二单元主题报告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穆书芹主持,武汉大学陈本寒教授与我校法学院尤明青教授就民法分则中的各种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陈本寒在以《物权起草的几个问题》为主题的报告中提出了七个方面的建议,来解决民法典设立中存在的问题。尤明青则以《论环境质量标准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认定》为题,从事实与规范角度分别论述了环境质量标准对于侵权责任认定的意义。随后,华中科技大学姜战军教授、中南民族大学严永和教授与我校唐义虎副教授对于对上述观点做出评价与补充。在自由提问与讨论环节,一名律师对于市场经济中的财产权与物权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与存在的疑问,陈本寒教授对此作出了回应。
第三单元主题研讨由华中农业大学的李长健教授主持,我校法学院林志辉博士,武汉大学韩旭博士、刘平博士分别发表了《论自然人的过错能力》、《个人信息与个人与隐私的分类》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应收账款质权之思考》的报告。随后,华中师范大学的魏森教授、中南民族大学周平副教授与黄军副教授、我校陆剑副教授对此做出评议。
闭幕式环节由法学院温世扬教授主持。姜战军教授做出论文评奖说明,姜教授指出本次活动共收到133篇论文,在此基础上选出80余篇优秀作品。并对优秀作品的获奖者颁发证书与奖金。法学院的林志辉博士荣获一等奖,梅维佳等7名同学荣获二等奖。获奖同学与老师们合影留念。最后大会在赵家仪教授的致辞中落下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