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谢佳丽 夏梦晖) 12月6日下午,由天盾法学社主办的“以案说法”活动在首义文瀚102举行。此次活动邀请到了刑事司法学院的周凌副教授作为嘉宾老师。
活动现场
活动伊始,主持人先向到场的观众简单地介绍了被称为“世纪审判”的“辛普森杀妻案”。在观众对该案有了一定的认识后,主持人请周凌老师给大家讲解他对于此案的看法。周凌老师首先将“呼格案”与“辛普森杀妻案”做了一个比较,为大家讲解了不同司法环境下司法制度的差异。他指出,在美国,刑事案件需要“超越合理怀疑”,排除合理怀疑需要达到95%的标准;而在中国,讲究的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却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同时,周凌老师还以“辛普森杀妻案”在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上截然不同的结果为例向大家介绍了刑案和民案不同的司法标准。
此外,周凌老师认为,事实是难以掌握的,司法机关的责任只能是尽可能找到真相。正因为如此,才有了“疑罪从无”。而这就要求我们不能以上帝视角来看刑事案件,这也正是法律思维与常识思维的差别所在。
在讨论和发言环节,同学们主要从司法公正、品格证据、程序正义、美国的司法资源配置以及陪审团的情感倾向几个方面展开了讨论。周凌老师从中选出了最佳发言人李轩和优秀发言人方孝天、宁新波,并对同学们的讨论和发言做出了评价。谈到中国司法腐败的问题时,周凌老师指出,我们应该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哲学选择和素质问题。哲学选择的问题就是应当限制公权利还是给公权力更大的空间的。关于司法资源的配置问题,周凌老师则指出,在美国,绝大多数案件都不是通过陪审团而是直接达成认罪协议。这种审判方式一方面节省了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冤案的发生率。英美法所谓的司法公正其实只是泡沫。
获奖同学
在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发言,进一步就疑罪从无对司法公信力的影响以及美国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和周凌老师进行了探讨,询问周凌老师如何协调语言学习和法律专业学习的问题,并对英美法和大陆法的本质区别进行了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