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提前收回弘博集团租赁首义校区的楼栋

时间:06-04来源:法律事务部

    新闻网讯(通讯员 付强 徐明)2008年2月和8月,我校分别与弘博集团下属英诺维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变更后的法人弘博软件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博软件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我校将首义校区31号楼、33号楼、39号楼租赁给后者使用,租赁期限至2017年底。


    2014年7月,因弘博软件公司拖欠31号楼自2013年的租金,我校以其为被告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拖欠的租金并赔偿损失。案件开庭审理后,在法院的建议与主持下,我校与弘博软件公司多次沟通并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后者除支付相应租金外,提前将31号楼、33号楼、39号楼交还我校。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

 

    6月2日上午,弘博软件公司如期将31号楼、33号楼、39号楼完整交还我校,双方履行了交接手续。

 

    至此,我校与弘博集团就首义校区的租赁纠纷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