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许浩浩 杨月莹 王琪)4月28日下午,以“中国信访制度及其法制化展开”为主题的普法学习会在中原楼七楼会议室举行,全体校领导、各学院处级干部、各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报告会。报告会由法学院李栋副教授主讲,副校长陈小君教授主持了本次学习会。
陈小君表示,近年来国内的信访矛盾时有发生,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组织《信访条例》普法学习会,使教职工能够更好地了解与熟悉信访条例是很有必要的。
作为中国信访与社会稳定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李栋针对为什么信访制度从条例走向立法,从“信访”的内涵、2005年制定并实施的《信访条例》、信访法治化出台的背景与原因、信访法治化的总体性思路及其工作重点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首先,他针对目前现实存在的信访问题及相关的课题研究成果,提出了“信访在性质上‘是一种政治意义上的执政党治理术,是一种社会控制手段——政权合法化的手段以及实现社会有效治理的工具’”,点明了信访的主要含义。通过“民办教师老李上访”的案例,他向大家梳理了信访的流程,以及信访过程中常遇的问题和解决办法。随后,他指出了我国存在的信访乱象,并结合这些乱象揭露了《信访条例》存在的不足,肯定了信访立法的必要性。
针对过去《信访条例》的制度模式导致的信访乱象,李栋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一方面,信访部门职权有限,但是民众对之期望过大、诉求过多,“权轻责重”的反差使信访部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另一方面,群众将作为补充性救济的信访制度取代了法律救济,信“访”不信“法”的现象突出。再者,旨在解决信访问题的创新方法在执行中打了折扣、流于形式,而旨在维护民众民主权利的信访制度却成了维稳的工具。
李栋指出,之所以出现这样种种乱象,在于目前还不是在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而是通过一种政治思维、权利方式处理信访问题。国家提出“信访法治化”的口号,是对过去“政治本位”信访治理模式的告别,更是对通过权利手段解决信访问题的告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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