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马嘉骏) 12月13日上午,刑事司法学院组织2012级侦查学、侦查学(职务犯罪方向)部分学生前往武汉市公安局某分局交巡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教学实践活动。刑事司法学院老师何正泉、徐惠带队指导了此次活动。 上午9时,刑事司法学院学生到达武汉市某区交通事故停车场,并分组开展教学观摩实验活动。各小组分别进行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访问、道路交通事故死者的尸表检验共四项实验。教学实验使用的车辆实物均为在真实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真实车辆,同学们进行的各项实验也完全参照真实的现场勘查和司法鉴定程序进行,其中涉及了部分真实的提取物证的环节。 带队参与此次活动的何正泉老师表示:“现场勘查是侦查工作的起始阶段,但刑事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不可能让其他人员参与,但交通事故的现场较为常见,其勘验检查方法与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有诸多相似之处,可以观摩真实的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并让学生参与现场保护、访问、拍照、绘图等工作,增强直观感受,培养动手能力。” 徐惠老师同样表示:“公安学科不同于其它学科,如果不集体进行协调组织,学生难有亲近真实案发现场的实验机会,书本上所学到理论知识也难以和实际案例相结合,以往学生上课时看到某些案发现场血腥的图片都会反胃,甚至低下头不敢看去看这些照片。这种表现是不能胜任今后的刑事司法工作的。因此刑事司法学院向来重视学生的教学实验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监狱、参与司法鉴定、模拟进行讯问等活动。这是刑事司法学院学生走向工作岗位所必经的一步。” 参与了此次活动的孙晨皓同学说:“大一到公安局实习,第一次见到案发现场的血迹便连续几天反胃吃不下饭。而随着课堂上老师的讲解和平日教学实验活动,自己开始慢慢适应,到今天可以独自提取车辆上的血迹样本和毛发样本,感受到了自己的进步,感觉这样的教学实验十分的有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