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权利背后都有宪法的影子”

时间:12-08来源: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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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记者采访了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王广辉,请他解读这个新的国家纪念日。

    记者:以前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将这一天设立为国家宪法日有什么意义?

    王广辉: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的,将12月4日设为国家宪法日具有重要的纪念意义,同时,在每年的这一天做一些宪法宣传活动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记者:不少人认为宪法离我们很远很虚,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怎样从日常生活中理解宪法的重要性?  

    王广辉:过去我们觉得宪法离我们很虚很远,主要原因是,由于宪法要在有限的篇幅中规定涉及国家生活方方面面的根本问题,条文的抽象性程度较高,不像刑法、民法的条文那样具体、便于实施。其次,在宪法宣传和宪法教育方面做得不够。

    其实,宪法对我们影响还是很大的。例如,我们的国家机构都是按照宪法的规定组织和运行的,没有这些国家机构履行公共职能,提供公共产品,我们的生活将处于混乱无序的状态,我们现在所享有的一些社会福利,如水、电、煤气的供应,以及医疗、养老保险等也将无从谈起。再如,成年公民每隔5年就要行使一次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就是在行使宪法规定的选举权。其实,我们现实生活中的很多权利背后都有宪法的影子,如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劳动权、受教育权等。

    记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请帮我们解读一下。

    王广辉:宪法宣誓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就任职务时,在特定公众场合,举行隆重、庄严的宣誓仪式,表明其遵守宪法的一种承诺方式。让国家公职人员在众目睽睽之下,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效忠宪法的宣誓,接过人民授予的权力,强化了人民主权的理念,有助于他们在行使职权时忠于宪法,尽忠职守。对普通公民而言,宣誓仪式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宪法教育。因为仪式本身就体现了宪法的神圣性,这将有助于升华普通民众的宪法情感,提高普通民众的宪法意识。

    记者王震 通讯员马迪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