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司学院与商丘中院签订合作协议

时间:10-24来源:刑事司法学院

    新闻网讯(学生通讯员 张沐恩) 10月17日上午,刑事司法院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同占、副院长赵新民等来宾以及我校副校长刘茂林教授、刑事司法学院院长夏勇教授、党委书记张从发等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张从发主持。

 

 

    夏勇院长与孙同占院长在合作协议签字,并交换礼物。

 

 

    刘茂林副校长在讲话中对本次签约仪式的顺利举行表示祝贺,希望学校、学院与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保持长期合作的意愿。刘校长表示,本次合作的基础在于我们共同的目标是为了培养一批批优秀的法律人才,我校作为中国法律人才培养基地,为培育符合国家要求的卓越法律人才,迫切需要与法院、检察院进行相关的项目合作。协议的签定无对双方都具有深远意义。

 

    孙同占院长详细介绍了商丘市政治、经济与交通状况,盛情邀请学校学院领导前去商丘调研,交流法律知识。孙同占院长说:“商丘中院选择刑事司法学院作为培训基地,意味着着法律人才的培养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刑事司法学院拥有科研的优势,而人民法院则具备实践的优势,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热烈欢迎刑事司法学院本科生、研究生前去实习、就业。”

 

    夏勇院长表示,中国梦需要靠法制来支撑,这也是我们每一个法律人肩负着的重要使命。学院一定会极其重视本次合作,下力气将合作向前推进,让它成为学院与司法机关进行联络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