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传授法律实务经验

时间:10-19来源:文澜新闻网

    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王诗祺) 10月16日下午,“法官、检察官说法”讲座在文澜111教室举行。三位主讲人分别是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喻承跃法官、洪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查科科长秦雨检察官,洪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助理审判员唐培森法官。值得一提的是,秦雨检察官与唐培森法官都是我校校友。到场嘉宾有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法学院副院长胡弘弘教授和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韩桂君老师等。

 

    讲座伊始,胡弘弘教授致欢迎辞,她首先欢迎三位司法实务人士的到来,希望学校法学教育能够听取更多的法律实务人士的建议,从而培养出更加优秀且富有实干性的人才。

 

    喻承跃法官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洪山区人民法院的业务情况,在民事领域,洪山区人民法院一年受理的案子达7000件,平均每位法官每年要处理200起。因此总体来说,法官这个职业是非常忙碌与辛苦的。随后他讲述了一些民事审判领域的体会,以婚姻法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三个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三中的条款规定父母为夫妻双方购房等于对己方子女的赠予,以解决离婚案件中的房产纠纷。他表示,以一个实务者的眼光来说,现在中国很多年轻人对待婚姻的态度都过于草率了。在继承法方面,因为三十年来中国公民的财产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继承法已经无法很好地适应审判中出现的新情况。他简单介绍了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谈到了保险金和抚恤金继承的问题。在讲到劳动合同法时,他特意提醒同学勤工助学不视为劳动关系。

 

    随后秦雨检察官以“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为主题向同学们讲述了她从事检察官职业十六年来的心路历程。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职权为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和抗诉权。常设有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监所检查、民事行政检查和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她通过幻灯片放映向同学们介绍了这些部门各自的职权。她说:“十六年前上班第一天就要和同事去看守所提审嫌疑人,我在审讯室中听到一阵哐当哐当的响声,等近了才发现这原来是犯人的脚镣和地面碰撞发出的声音。第一次,我感觉到法律是冰冷的,而且唯有冰冷才能保持其理性与冷静。随着工作的时间越来越长,我以为自己的心越来越漠然,不会再为被害人家属的泪水、被害人的凄惨遭遇而触动。”直到有一天,她接手了一名叫做阿扁(化名)的大学生的案子,阿扁因盗窃室友财物而被警方关押在看守所,当时他正在武汉一所知名院校攻读法学硕士。因为盗窃财物金额已经达到起诉限额,检方已经准备向法院发起公诉,这时秦雨检察官接到了阿扁导师打来的电话,年过70的老教授出面请求检方允许阿扁保外候审从而能够回乡见亲人最后一面。原来阿扁的父亲年旬以来身体一直不太好,怕是接受不了这一个突如其来的打击,于是教授出面为阿扁求了这个情。检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答应了这个请求,在前往阿扁家乡的路上,两天两夜的陪伴让自从被捕以来一直沉默寡言的阿扁敞开了心扉,家庭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好,父亲生病了也因此得不到很好的治疗,于是犯错。在那个偏远而贫穷的小山村,为了不使阿扁父亲的病情恶化,秦雨检察官和她的同事装作是阿扁在检察院实习的老师。父亲对于他们的到来非常高兴,对于儿子能够进入检察院实习也非常自豪。 “阿扁的父亲是一位淳朴的老农民,不太会说话,只是一个劲地感谢国家对阿扁的培养。听着那质朴的话语,望着这家徒四壁的屋子,我心里感到很难受,和同事把身上的钱全部掏出来给了那位老父亲,然后第二天匆匆离开了阿扁家。回来的路上,我和同事都非常触动。”秦雨检察官说道。经过仔细考量,检方最终决定不起诉阿扁,而阿扁最后也顺利毕业并成为了一名律师,并经常无偿为他人提供法律援助。“做一个有温度的法律人,这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她最后说道。

 

    唐培森法官认为法律的意义在于有效、良性的运行,而这需要三个方面的良好配合——最大程度的获取事实真相、优良的立法和优秀的司法者。

 

    在提问环节中,三位主讲人各自接受了一个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在回答关于13年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单独立法有何看法时,秦雨检察官表示:“13年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主旨在于保障人权,对未成年人单独立法很好体现了这一目的”。最后一位回答问题的唐培森法官遇到了一个颇为刁钻的问题——在处理案件中有没有遇到“打招呼”这种事情。他说:“法律人需要以法律为依据,同时也要学会保护自己,运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应对。”

 

    在研究生院副院长张德淼教授进行总结发言后,讲座落下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