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9月20日,是中国第一部宪法诞生的纪念日。为纪念“五四宪法”,18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学科举办了纪念“五四宪法”60周年座谈会。“五四宪法”亲历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蒋碧昆,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出席座谈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刘茂林主持座谈会。
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纪念“五四宪法”
1954年9月20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票通过了“五四宪法”。它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宪法,六十年来,这部宪法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今天仍然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王亚平说,“五四宪法”奠定了我们国家制度的基础,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根本政治制度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起步都是从“五四宪法”开始的。
重温60年前国家制定的根本大法,蒋碧昆感慨万千。“当时我的主要工作是把来自全国各地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大致大政方针,小至标点符号,均要予以记录。在这次由1.5亿人参加的讨论中,人民群众一共提出了118万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几乎涉及到宪法草案的每一个条款。”蒋碧昆说,“五四宪法”是顺应时势与民意制定通过的,十分必要,因为此前的共同纲领只是一部临时宪法。“五四宪法”不仅是巩固政权所需,也是公民基本权利得以保障所系。尤其是关于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规定更是一大突破,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其次,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本国经验与国际经验相结合的立宪经验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最后,“五四宪法”具有重要且良好的示范作用。现行“八二宪法”就是以“五四宪法”为基础制定的,这说明其中的相关规定是符合时代要求和群众需要的,这也是其价值的最好体现。
“其实每年都有一个9月20日,每年都会纪念。今天我们之所以纪念地这么隆重,除了它60周年外,更重要的是,我们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这么一个背景下进行的。”刘茂林表示,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许多重大的举措,不仅深入而且全面。这种全面深入的改革需要在宪法的层面上进行思考。过去的改革,都是以一个领域的优先改革带动整个社会会发展的。从目前这个时期来看,从某一个领域优先来改革已经不能解决我们的问题了,这也正好是宪法的问题所在,因为宪法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全领域的规划,所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从宪法认知开始。
“五四宪法”的精神需传承
“五四宪法””已经走过六十年了,此时,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在以各种方式纪念它。湖北大学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陈焱光表示,这反映了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人心。
对于“五四宪法”对中国未来宪法制度的影响,陈焱光认为具体表现其方向性,科学性,民主性,正当性和合法性,先进性和历史性。总之,他表示,“五四宪法”的精神、生命、基因以及它的血脉不仅应该在中国的大地上流淌,也应该在每一个中国人的血液里流淌。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避免“五四宪法”颁布后所遭遇的那些挫折,其作为一种精神传承,更是需要我们一代代的传承下去。
研究宪法史出生的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饶传平,曾经对近代以来国内很多部宪法的条文做过逐一的比对,以研究宪法条文之间的延续性和差异性。他发现,就“五四宪法”来说,它的基本权利条款相对来说比较简略,但是其有关社会权的规定是比较突出的,而且在相关规定后面都有实施措施。从文本上来说,他认为,这体现了宪法的追求与以前立宪文本很不一样。因而,“五四宪法”的文本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探讨。
此外,由于近代以来中国面临的问题主要有民生问题、民族主义问题。饶传平认为,我们应当把“五四宪法”放在整个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去理解和思考。
会议最后,王亚平对座谈会进行总结。他将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方面对“五四宪法”所作的讨论和发言总结为八个问题,即:关于“五四宪法”的性质、历史地位、作用和价值的讨论;“五四宪法”制宪过程和制宪技术问题;“五四宪法”的文本的讨论问题;“五四宪法”的实施和运行问题,包括它生命周期的问题;“五四宪法”的传承问题;“五四宪法”的实施的反思;关于怎样认识“五四宪法”的问题,怎么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问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