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韩荣桓) 5月30日 19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张翔教授在首义校区文润楼303举行了主题为“形式法治与法教义学”的讲座。我校法学院王广辉教授担任主持人。
讲座开始,张教授首先提出“法治”并不是中国文化里原有的东西,我国传统看法是法要合乎道德,很多人认为不好的法律可以不遵守。张教授对此旗帜鲜明地提出法好与不好,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遵守。 然后,张教授介绍了孙中山对宋教仁案采取了政治解决的方式以及五四运动火烧赵家楼等事例,并借此表达了“一个真正的法治精神还没有真正深入到我国大众甚至是知识分子的思想中”的观点。 接下来,张教授提出我们要反思中国的法治建设,不要苛求法的正当性、正义性,要考虑法的形式,考虑如何去实现法。法律总会有很多让人不满意的地方,它总是需要不断修改完善,我们如果因为法律有缺陷就不去遵守它,那么何时我们才能落实法律? 由此,张教授认为如何解释法律、遵守法律是法律人的真义所在。 在提问环节,我校大一法科学子踊跃发言提问,张教授一一详细作答,并表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生提出的问题十分有水平,展现出很高的学科素养。” 其间,张教授建议同学们:“你们在大学期间要开放自己的心灵,广泛吸收不同的知识、观点,最终你们会形成自己独特的观点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