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网讯(记者明海英)4月12日,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科主办的“全面深化改革与公法学发展”学术研讨会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召开。来自于全国42所高校和研究机构的82位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学者与会,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与宪法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与行政法学发展”、“全面深化改革与法治中国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与司法改革研究”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
本次学术研讨会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表和我国1954年宪法颁布实施60周年的历史背景下召开的。三中全会及相关法学问题成了与会学者研讨的热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有学者认为,这里涉及到全面深化改革、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与公法实施的关系。
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杨海坤表示,反腐败治理能力和体系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技术性的标志。杨海坤说,腐败滋生在权力的链条中,这就决定了反腐败的艰巨性。也就是我们必须要有比腐败的权力更强大,更缜密的权力体系,才能遏制腐败、消除腐败。所以,反腐败是种很重要的权力,有它的特殊性,我们需要有强大的权力才能具有普遍的威慑力。但是,不管怎样,反腐败也是中权力,所以,它同样也必须关进制度的笼子。
“法学教育的发展和法学院的办学理念也非常重要”。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在致辞中表达了在追求司法考试的通过率、找到好的工作、有好个前途等世俗的追求之外,我们应该对“正义”、“公正”等超越性的价值理念多一些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