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学生记者 王艳丽 刘雨欣 学生通讯员赖燕芳)12月2日下午,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普法学习会在中原楼七楼会议室举行。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我校法学院院长方世荣教授担任主讲。副校长陈小君主持讲座。

讲座伊始,陈小君就十八大中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问题及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全面改革的相关内容指出了本次普法学习的主题和学习的必要性。
方世荣教授就“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这一主题,从法治思维问题的提出、法治思维的辨析以及法治思维的基本方法三个不同方面展开论述。


通过解读中国法治发展历程,方世荣教授阐述了法治思维问题的提出。从第八届全国人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不断改革进步,到十五大报告中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六大报告中的“增强公职人员‘法治’观念”,到至今十八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在这个发展过程中,我国经历了从人治到法制,法制到法治过程。同时他还指出,不单是国家,校园管理中也存在法律风险。校园规章制度存在不合法问题,校园法制机构不健全,学校与教职工、学生存在法律纠纷和对外经济活动中法律纠纷问题等。这些都要求高校管理者应有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的辨析方面,方世荣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了法制思维与法治思维的不同。方教授将法制和法治分别形象地比喻为“刀”制和“水”治:所谓“刀”制,即以法律制度作为工具对人进行管制;“水”治,则强调法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的最高权威,公平处理事情。
就法治思维的基本方法,方世荣教授从“公权力受法律约束的思维”、“法制统一思维”、“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思维”、“以及正当程序思维”角度进行了全面解读。
陈小君最后总结时指出,方教授的讲述,充分展现了什么是公权力规则、什么是私权利以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做事,十分精彩。
|